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南昌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網站2月19日發(fā)布2020年度玩具產品質量市級監(jiān)督抽查結果通告。
南昌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2020年度玩具產品質量市級監(jiān)督抽查結果通告
2020年,江西南昌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對南昌市流通領域玩具產品質量進行了監(jiān)督抽查。因目前南昌市內沒有玩具生產企業(yè),本次監(jiān)督抽查實際抽取廣東省、浙江省等2個省10家企業(yè)生產的10個批次玩具產品。經檢驗,10個批次產品全部合格,總體抽樣合格率為100%,本次抽查的實物質量合格率為100%,合格企業(yè)10家,企業(yè)抽樣合格率為100%。
此次抽查依據:GB 6675.2-2014《玩具安全 第2部分:機械與物理性能》、GB 6675.3-2014《玩具安全 第3部分:易燃性能》、GB/T 5296.5-2006《消費品使用說明 第5部分:玩具》,檢驗的項目有:材料和正常使用情況下的小零件、小球、功能性銳利邊緣、金屬玩具邊緣、模塑玩具邊緣、外露螺栓或螺紋桿的邊緣、可觸及的銳利尖端、功能性銳利尖端、突出物、塑料袋或塑料薄膜、剛性材料上的圓孔、活動部件間的間隙和可預見的合理濫用情況下的小零件、邊緣、尖端、小球、外露螺栓或螺紋桿的邊緣、突出物、金屬絲和桿件、剛性材料上的圓孔、活動部件間的間隙和燃燒性能一般要求、頭戴玩具、化裝服飾、具有毛絨或紡織表面的軟體填充玩具(動物和娃娃等)、年齡范圍、安全警示等項目。
具體抽查結果見附件。
附件:南昌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2020年度玩具產品質量監(jiān)督抽查檢驗結果匯總表
序號 | 報告編號 | 企業(yè)所在省、市 | 企業(yè)所在地縣、區(qū) | 生產單位 | 生產地點 | 受檢單位 | 受檢單位地址 | 生產日期/批號 | 樣品名稱 | 商標 | 規(guī)格型號 | 樣品等級 | 結論 | 檢驗項目(標準值/實測值/判定) | ||||||||||||||||||||||||||||||||
材料材料質量 | 材料膨脹材料 | 正常使用機械與物理性能小零件 | 正常使用機械與物理性能小球 | 正常使用機械與物理性能功能性銳利邊緣 | 正常使用機械與物理性能金屬玩具邊緣 | 正常使用機械與物理性能模塑玩具邊緣 | 正常使用機械與物理性能外露螺栓或螺紋桿的邊緣 | 正常使用機械與物理性能可觸及的銳利尖端 | 正常使用機械與物理性能功能性銳利尖端 | 正常使用機械與物理性能突出物 | 正常使用機械與物理性能用于包裝或玩具中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 | 正常使用機械與物理性能剛性材料上的圓孔 | 正常使用機械與物理性能活動部件間的間隙 | 可預見的合理濫用機械與物理性能小零件 | 可預見的合理濫用機械與物理性能小球 | 可預見的合理濫用機械與物理性能可觸及的金屬或玻璃邊緣 | 可預見的合理濫用機械與物理性能功能性銳利邊緣 | 可預見的合理濫用機械與物理性能金屬玩具邊緣 | 可預見的合理濫用機械與物理性能模塑玩具邊緣 | 可預見的合理濫用機械與物理性能可觸及的銳利尖端 | 可預見的合理濫用機械與物理性能功能性銳利尖端 | 可預見的合理濫用機械與物理性能木制玩具 | 可預見的合理濫用機械與物理性能突出物 | 可預見的合理濫用機械與物理性能金屬絲和桿件 | 可預見的合理濫用機械與物理性能剛性材料上的圓孔 | 可預見的合理濫用機械與物理性能活動部件間的間隙 | 一般要求 | 頭戴玩具 | 化裝服飾 | 具有毛絨或紡織表面的軟體填充玩具(動物和娃娃等) | 年齡范圍 | 安全警示 | ||||||||||||||
1 | Q20J59101 | 廣東省 | 中山市 | 中山市展逸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中山市三鄉(xiāng)鎮(zhèn)白石村碧華大道64號B棟 | 南昌縣新洪城大市場元一玩具商行 | 南昌縣新洪城大市場2號館四層19號 | 奧特ABC | 靈動創(chuàng)想 | ATM 1101 3歲以上 | 合格品 | 合格 | 所有材料目視檢查應清潔干凈,無污染。/符合要求/合格 | 按小零件測試能完全容入小零件試驗器的玩具或玩具部件,按膨脹材料測試時,任何部分膨脹不應超過原尺寸的50%。//// | 預定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及其可拆卸部件,按小零件測試時均不應完全容入小零件試驗器。////,預定供36個月及以上但不足72個月兒童使用的玩具或其可拆卸部件如能容入小零件測試要求的小零件試驗器,應設警示說明。/符合要求/合格 | a)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是小球或含有可拆卸的小球////,b)供36個月及以上但不足96個月兒童使用的玩具如果是小球或含有可拆卸的小球,應設警示說明。//// | a)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有可觸及的功能性危險銳利邊緣。////,b)供36個月及以上但不足96個月兒童使用的玩具因功能必不可少時允許存在功能性銳利邊緣,則應設警示說明,且不應存在其他非功能性銳利邊緣。//// | 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的可觸及金屬邊緣,包括孔和槽,不應含有危險的毛刺或斜薄邊,或將金屬邊折疊、卷邊或形成曲邊,或用永久保護件或涂層予以覆蓋。無論用何種方法處理邊緣,均應通過銳利邊緣測試。//// | 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模塑玩具的可觸及邊緣、邊角或分模線不應有危險的銳利的毛邊或溢邊,或加以保護使之不可觸及。/符合要求/合格 | 螺栓或螺紋桿可觸及的末端不應有外露的危險銳利邊緣或毛刺,或其端部應有光滑的螺帽覆蓋,使銳利的邊緣和毛刺不可觸及。//// | a)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的可觸及尖端按銳利尖端測試不應是銳利尖端。/符合要求/合格,b)如果潛在的銳利尖端緊貼在玩具表面,且與表面的間隙不超過0.5mm,則該尖端認為是不可觸及的。////,c)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的尖端的最大橫截面直徑小于或等于2mm,在進行銳利尖端測試時,可能不是銳利尖端,但被視為潛在危險尖端,則應結合使用年齡和可預見的使用,來評估該尖端是否會產生傷害危險。 | a)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有可觸及的功能性銳利尖端。////,b)供36個月及以上但不足96個月兒童使用的玩具因功能必不可少時允許存在功能性銳利尖端,但應設警示說明,且不應存在其他非功能性銳利尖端。//// | 如果突出物對皮膚存在潛在的刺破危險,則應用適當的方式加以保護。//// | 用于玩具中的無襯里的軟塑料薄膜或軟塑料袋,如果其外形最小尺寸大于100mm,應符合以下要求中的一條: | 供60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中任何厚度小于1.58mm的剛性材料上的可觸及的圓孔,如果可插入φ6mm的圓桿,且插入深度大于或等于10mm,則應可插人φ12mm的圓桿。/符合要求/合格 | 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如果活動部件的可觸及間隙可插入φ5mm的圓桿,則應可插入φ12mm的圓桿。/符合要求/合格 | 預定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及其可拆卸部件,按可預見的合理濫用測試后脫落的部件,按小零件測試時均不應完全容入小零件試驗器。////,預定供36個月及以上但不足72個月兒童使用的玩具或其可拆卸部件如能容入小零件測試要求的小零件試驗器,應設警示說明。/符合要求/ | a)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是小球或含有可拆卸的小球 | a)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上的可觸及金屬或玻璃邊緣在按銳利邊緣測試時不應是危險銳利邊緣。 | a)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有可觸及的功能性危險銳利邊緣。 | 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的可觸及金屬邊緣,包括孔和槽,不應含有危險的毛刺或斜薄邊,或將金屬邊折疊、卷邊或形成曲邊,或用永久保護件或涂層予以覆蓋。無論用何種方法處理邊緣,均應通過銳利邊緣測試。 | 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模塑玩具的可觸及邊緣、邊角或分模線不應有危險的銳利的毛邊或溢邊,或加以保護使之不可觸及。 | a)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的可觸及尖端按銳利尖端測試不應是危險銳利尖端。 | a)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有可觸及的功能性銳利尖端。 | 玩具中木制部分的可觸及表面和邊緣不應有木刺。 | 如果突出物對皮膚存在潛在的刺破危險,應該用適當的方式加以保護。經合理的可預見濫用測試后,保護帽或者蓋不應從玩具上分離。 | 用于玩具中起增加剛性或固定外形的金屬絲或其他金屬材料,如用一定的外力可彎曲60°角,按撓曲測試時不應斷裂而產生危險銳利尖端、銳利邊緣或突出物危險。 | 供60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中的任何厚度小于1.58mm的剛性材料上的可觸及的圓孔如果可插入φ6mm的圓桿,且插入深度大于或等于10mm,則應可插人φ12mm的圓桿。 | 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如果活動部件的可觸及間隙可插入φ5mm的圓桿,則應可插入φ12mm的圓桿。 | 下列材料不能用于制造玩具:賽璐珞(亞硝酸纖維)及在火中具有相同特性的材料但用于清漆、油漆或膠水中的材料,或用于乒乓球或類似游戲形式的球除外遇火后易產生表面閃爍效應的毛絨面料高度易燃固體。/符合要求/合格,除下列情況外,玩具不應含有易燃氣體、高度易燃液體、易燃液體和易燃凝膠體:單個密封容器內的易燃液體、易燃膠體和制劑,且每個容器的最大容量為15ml;安全存儲于書寫工具細管內的疏松材料中的高度易燃液體和易燃液體;按GB/T6753.4-1998使用六號粘度杯測定,粘度大于260×10~-6|m~2|/s、對應流動時間大于38s的易燃液體;除實驗裝置外的化學玩具(裝置)中的高度易燃液體。 | 伸出玩具表面長度大于或等于50mm,由毛發(fā)、毛絨或其他類似特性材料(例如:自由懸掛絲帶、紙質或布繩)制成的胡須、觸須、假發(fā)等玩具:按5.2進行測試時,火焰移開后的燃燒時間不應超過2s。////,伸出玩具表面長度大于或等于50mm,由毛發(fā)、毛絨或其他類似特性材料(例如:自由懸掛絲帶、紙質或布繩)制成的胡須、觸須、假發(fā)等玩具:按5.3進行測試時,火焰移開后燃燒時間不應超過2s,在燃燒區(qū)域的上邊緣到測試火焰點火點之間的最大距離不應大于70mm。 | 按5.4進行測試時,火焰蔓延速度不應超過30mm/s,或火焰在到達第二標記線前自熄。////,如果火焰蔓延速度在10mm/s~30mm/s之間,則玩具及其包裝上都應設永久警告,例如:“警告:切勿近火!”//// | 最大尺寸為520mm及以下的軟體填充玩具:按5.5進行測試時,火焰在表面蔓延的速度不應超過30mm/s。////,最大尺寸大于520mm的軟體填充玩具:按5.6進行測試時,火焰在表面蔓延的速度不應超過30mm/s。//// | 在產品包裝、使用說明書及標簽上應標明玩具所適用的年齡范圍。/符合要求/合格,適用年齡范圍及說明性的年齡標志標注要求應符合GB 6675的規(guī)定。/符合要求/合格 | 對需要有警示標志或警示說明的玩具應予以標明。/符合要求/合格,安全警示的標注要求及表述方法應符合GB 6675的規(guī)定。/符合要求/合格 | |
2 | Q20J59102 | 廣東省 | 中山市 | 中山市三鄉(xiāng)鎮(zhèn)鴻藝塑料制品廠 | 中山市三鄉(xiāng)鎮(zhèn)平南工業(yè)區(qū)金晟路7號 | 南昌縣新洪城大市場元一玩具商行 | 南昌縣新洪城大市場2號館四層19號 | 靜態(tài)塑膠玩具 | 智尊 | 9132H-10 36個月以上 | 合格品 | 合格 | 所有材料目視檢查應清潔干凈,無污染。/符合要求/合格 | 按小零件測試能完全容入小零件試驗器的玩具或玩具部件,按膨脹材料測試時,任何部分膨脹不應超過原尺寸的50%。//// | 預定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及其可拆卸部件,按小零件測試時均不應完全容入小零件試驗器。////,預定供36個月及以上但不足72個月兒童使用的玩具或其可拆卸部件如能容入小零件測試要求的小零件試驗器,應設警示說明。/符合要求/合格 | a)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是小球或含有可拆卸的小球////,b)供36個月及以上但不足96個月兒童使用的玩具如果是小球或含有可拆卸的小球,應設警示說明。//// | a)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有可觸及的功能性危險銳利邊緣。////,b)供36個月及以上但不足96個月兒童使用的玩具因功能必不可少時允許存在功能性銳利邊緣,則應設警示說明,且不應存在其他非功能性銳利邊緣。//// | 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的可觸及金屬邊緣,包括孔和槽,不應含有危險的毛刺或斜薄邊,或將金屬邊折疊、卷邊或形成曲邊,或用永久保護件或涂層予以覆蓋。無論用何種方法處理邊緣,均應通過銳利邊緣測試。//// | 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模塑玩具的可觸及邊緣、邊角或分模線不應有危險的銳利的毛邊或溢邊,或加以保護使之不可觸及。/符合要求/合格 | 螺栓或螺紋桿可觸及的末端不應有外露的危險銳利邊緣或毛刺,或其端部應有光滑的螺帽覆蓋,使銳利的邊緣和毛刺不可觸及。//// | a)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的可觸及尖端按銳利尖端測試不應是銳利尖端。/符合要求/合格,b)如果潛在的銳利尖端緊貼在玩具表面,且與表面的間隙不超過0.5mm,則該尖端認為是不可觸及的。////,c)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的尖端的最大橫截面直徑小于或等于2mm,在進行銳利尖端測試時,可能不是銳利尖端,但被視為潛在危險尖端,則應結合使用年齡和可預見的使用,來評估該尖端是否會產生傷害危險。 | a)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有可觸及的功能性銳利尖端。////,b)供36個月及以上但不足96個月兒童使用的玩具因功能必不可少時允許存在功能性銳利尖端,但應設警示說明,且不應存在其他非功能性銳利尖端。//// | 如果突出物對皮膚存在潛在的刺破危險,則應用適當的方式加以保護。//// | 用于玩具中的無襯里的軟塑料薄膜或軟塑料袋,如果其外形最小尺寸大于100mm,應符合以下要求中的一條: | 供60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中任何厚度小于1.58mm的剛性材料上的可觸及的圓孔,如果可插入φ6mm的圓桿,且插入深度大于或等于10mm,則應可插人φ12mm的圓桿。//// | 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如果活動部件的可觸及間隙可插入φ5mm的圓桿,則應可插入φ12mm的圓桿。/符合要求/合格 | 預定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及其可拆卸部件,按可預見的合理濫用測試后脫落的部件,按小零件測試時均不應完全容入小零件試驗器。////,預定供36個月及以上但不足72個月兒童使用的玩具或其可拆卸部件如能容入小零件測試要求的小零件試驗器,應設警示說明。/符合要求/ | a)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是小球或含有可拆卸的小球 | a)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上的可觸及金屬或玻璃邊緣在按銳利邊緣測試時不應是危險銳利邊緣。 | a)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有可觸及的功能性危險銳利邊緣。 | 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的可觸及金屬邊緣,包括孔和槽,不應含有危險的毛刺或斜薄邊,或將金屬邊折疊、卷邊或形成曲邊,或用永久保護件或涂層予以覆蓋。無論用何種方法處理邊緣,均應通過銳利邊緣測試。 | 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模塑玩具的可觸及邊緣、邊角或分模線不應有危險的銳利的毛邊或溢邊,或加以保護使之不可觸及。 | a)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的可觸及尖端按銳利尖端測試不應是危險銳利尖端。 | a)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有可觸及的功能性銳利尖端。 | 玩具中木制部分的可觸及表面和邊緣不應有木刺。 | 如果突出物對皮膚存在潛在的刺破危險,應該用適當的方式加以保護。經合理的可預見濫用測試后,保護帽或者蓋不應從玩具上分離。 | 用于玩具中起增加剛性或固定外形的金屬絲或其他金屬材料,如用一定的外力可彎曲60°角,按撓曲測試時不應斷裂而產生危險銳利尖端、銳利邊緣或突出物危險。 | 供60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中的任何厚度小于1.58mm的剛性材料上的可觸及的圓孔如果可插入φ6mm的圓桿,且插入深度大于或等于10mm,則應可插人φ12mm的圓桿。 | 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如果活動部件的可觸及間隙可插入φ5mm的圓桿,則應可插入φ12mm的圓桿。 | 下列材料不能用于制造玩具:賽璐珞(亞硝酸纖維)及在火中具有相同特性的材料但用于清漆、油漆或膠水中的材料,或用于乒乓球或類似游戲形式的球除外遇火后易產生表面閃爍效應的毛絨面料高度易燃固體。/符合要求/合格,除下列情況外,玩具不應含有易燃氣體、高度易燃液體、易燃液體和易燃凝膠體:單個密封容器內的易燃液體、易燃膠體和制劑,且每個容器的最大容量為15ml;安全存儲于書寫工具細管內的疏松材料中的高度易燃液體和易燃液體;按GB/T6753.4-1998使用六號粘度杯測定,粘度大于260×10~-6|m~2|/s、對應流動時間大于38s的易燃液體;除實驗裝置外的化學玩具(裝置)中的高度易燃液體。 | 伸出玩具表面長度大于或等于50mm,由毛發(fā)、毛絨或其他類似特性材料(例如:自由懸掛絲帶、紙質或布繩)制成的胡須、觸須、假發(fā)等玩具:按5.2進行測試時,火焰移開后的燃燒時間不應超過2s。////,伸出玩具表面長度大于或等于50mm,由毛發(fā)、毛絨或其他類似特性材料(例如:自由懸掛絲帶、紙質或布繩)制成的胡須、觸須、假發(fā)等玩具:按5.3進行測試時,火焰移開后燃燒時間不應超過2s,在燃燒區(qū)域的上邊緣到測試火焰點火點之間的最大距離不應大于70mm。 | 按5.4進行測試時,火焰蔓延速度不應超過30mm/s,或火焰在到達第二標記線前自熄。////,如果火焰蔓延速度在10mm/s~30mm/s之間,則玩具及其包裝上都應設永久警告,例如:“警告:切勿近火!”//// | 最大尺寸為520mm及以下的軟體填充玩具:按5.5進行測試時,火焰在表面蔓延的速度不應超過30mm/s。////,最大尺寸大于520mm的軟體填充玩具:按5.6進行測試時,火焰在表面蔓延的速度不應超過30mm/s。//// | 在產品包裝、使用說明書及標簽上應標明玩具所適用的年齡范圍。/符合要求/合格,適用年齡范圍及說明性的年齡標志標注要求應符合GB 6675的規(guī)定。/符合要求/合格 | 對需要有警示標志或警示說明的玩具應予以標明。/符合要求/合格,安全警示的標注要求及表述方法應符合GB 6675的規(guī)定。/符合要求/合格 | |
3 | Q20J59103 | 廣東省 | 汕頭市 | 汕頭市澄海區(qū)世紀友誼玩具有限公司 | 汕頭市澄海區(qū)廣益街道登峰路北側 | 南昌縣新洪大其揚玩具店 | 南昌縣八月湖路新洪大2號館4層8街14號 | 拼插積木 | 快樂小魯班 | M38-B0727E 6歲及以上 | 合格品 | 合格 | 所有材料目視檢查應清潔干凈,無污染。/符合要求/合格 | 按小零件測試能完全容入小零件試驗器的玩具或玩具部件,按膨脹材料測試時,任何部分膨脹不應超過原尺寸的50%。//// | 預定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及其可拆卸部件,按小零件測試時均不應完全容入小零件試驗器。////,預定供36個月及以上但不足72個月兒童使用的玩具或其可拆卸部件如能容入小零件測試要求的小零件試驗器,應設警示說明。//// | a)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是小球或含有可拆卸的小球////,b)供36個月及以上但不足96個月兒童使用的玩具如果是小球或含有可拆卸的小球,應設警示說明。//// | a)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有可觸及的功能性危險銳利邊緣。////,b)供36個月及以上但不足96個月兒童使用的玩具因功能必不可少時允許存在功能性銳利邊緣,則應設警示說明,且不應存在其他非功能性銳利邊緣。//// | 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的可觸及金屬邊緣,包括孔和槽,不應含有危險的毛刺或斜薄邊,或將金屬邊折疊、卷邊或形成曲邊,或用永久保護件或涂層予以覆蓋。無論用何種方法處理邊緣,均應通過銳利邊緣測試。//// | 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模塑玩具的可觸及邊緣、邊角或分模線不應有危險的銳利的毛邊或溢邊,或加以保護使之不可觸及。/符合要求/合格 | 螺栓或螺紋桿可觸及的末端不應有外露的危險銳利邊緣或毛刺,或其端部應有光滑的螺帽覆蓋,使銳利的邊緣和毛刺不可觸及。//// | a)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的可觸及尖端按銳利尖端測試不應是銳利尖端。/符合要求/合格,b)如果潛在的銳利尖端緊貼在玩具表面,且與表面的間隙不超過0.5mm,則該尖端認為是不可觸及的。////,c)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的尖端的最大橫截面直徑小于或等于2mm,在進行銳利尖端測試時,可能不是銳利尖端,但被視為潛在危險尖端,則應結合使用年齡和可預見的使用,來評估該尖端是否會產生傷害危險。 | a)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有可觸及的功能性銳利尖端。////,b)供36個月及以上但不足96個月兒童使用的玩具因功能必不可少時允許存在功能性銳利尖端,但應設警示說明,且不應存在其他非功能性銳利尖端。//// | 如果突出物對皮膚存在潛在的刺破危險,則應用適當的方式加以保護。//// | 用于玩具中的無襯里的軟塑料薄膜或軟塑料袋,如果其外形最小尺寸大于100mm,應符合以下要求中的一條: | 供60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中任何厚度小于1.58mm的剛性材料上的可觸及的圓孔,如果可插入φ6mm的圓桿,且插入深度大于或等于10mm,則應可插人φ12mm的圓桿。//// | 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如果活動部件的可觸及間隙可插入φ5mm的圓桿,則應可插入φ12mm的圓桿。//// | 預定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及其可拆卸部件,按可預見的合理濫用測試后脫落的部件,按小零件測試時均不應完全容入小零件試驗器。////,預定供36個月及以上但不足72個月兒童使用的玩具或其可拆卸部件如能容入小零件測試要求的小零件試驗器,應設警示說明。//// | a)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是小球或含有可拆卸的小球 | a)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上的可觸及金屬或玻璃邊緣在按銳利邊緣測試時不應是危險銳利邊緣。 | a)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有可觸及的功能性危險銳利邊緣。 | 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的可觸及金屬邊緣,包括孔和槽,不應含有危險的毛刺或斜薄邊,或將金屬邊折疊、卷邊或形成曲邊,或用永久保護件或涂層予以覆蓋。無論用何種方法處理邊緣,均應通過銳利邊緣測試。 | 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模塑玩具的可觸及邊緣、邊角或分模線不應有危險的銳利的毛邊或溢邊,或加以保護使之不可觸及。 | a)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的可觸及尖端按銳利尖端測試不應是危險銳利尖端。 | a)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有可觸及的功能性銳利尖端。 | 玩具中木制部分的可觸及表面和邊緣不應有木刺。 | 如果突出物對皮膚存在潛在的刺破危險,應該用適當的方式加以保護。經合理的可預見濫用測試后,保護帽或者蓋不應從玩具上分離。 | 用于玩具中起增加剛性或固定外形的金屬絲或其他金屬材料,如用一定的外力可彎曲60°角,按撓曲測試時不應斷裂而產生危險銳利尖端、銳利邊緣或突出物危險。 | 供60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中的任何厚度小于1.58mm的剛性材料上的可觸及的圓孔如果可插入φ6mm的圓桿,且插入深度大于或等于10mm,則應可插人φ12mm的圓桿。 | 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如果活動部件的可觸及間隙可插入φ5mm的圓桿,則應可插入φ12mm的圓桿。 | 下列材料不能用于制造玩具:賽璐珞(亞硝酸纖維)及在火中具有相同特性的材料但用于清漆、油漆或膠水中的材料,或用于乒乓球或類似游戲形式的球除外遇火后易產生表面閃爍效應的毛絨面料高度易燃固體。/符合要求/合格,除下列情況外,玩具不應含有易燃氣體、高度易燃液體、易燃液體和易燃凝膠體:單個密封容器內的易燃液體、易燃膠體和制劑,且每個容器的最大容量為15ml;安全存儲于書寫工具細管內的疏松材料中的高度易燃液體和易燃液體;按GB/T6753.4-1998使用六號粘度杯測定,粘度大于260×10~-6|m~2|/s、對應流動時間大于38s的易燃液體;除實驗裝置外的化學玩具(裝置)中的高度易燃液體。 | 伸出玩具表面長度大于或等于50mm,由毛發(fā)、毛絨或其他類似特性材料(例如:自由懸掛絲帶、紙質或布繩)制成的胡須、觸須、假發(fā)等玩具:按5.2進行測試時,火焰移開后的燃燒時間不應超過2s。////,伸出玩具表面長度大于或等于50mm,由毛發(fā)、毛絨或其他類似特性材料(例如:自由懸掛絲帶、紙質或布繩)制成的胡須、觸須、假發(fā)等玩具:按5.3進行測試時,火焰移開后燃燒時間不應超過2s,在燃燒區(qū)域的上邊緣到測試火焰點火點之間的最大距離不應大于70mm。 | 按5.4進行測試時,火焰蔓延速度不應超過30mm/s,或火焰在到達第二標記線前自熄。////,如果火焰蔓延速度在10mm/s~30mm/s之間,則玩具及其包裝上都應設永久警告,例如:“警告:切勿近火!”//// | 最大尺寸為520mm及以下的軟體填充玩具:按5.5進行測試時,火焰在表面蔓延的速度不應超過30mm/s。////,最大尺寸大于520mm的軟體填充玩具:按5.6進行測試時,火焰在表面蔓延的速度不應超過30mm/s。//// | 在產品包裝、使用說明書及標簽上應標明玩具所適用的年齡范圍。/符合要求/合格,適用年齡范圍及說明性的年齡標志標注要求應符合GB 6675的規(guī)定。/符合要求/合格 | 對需要有警示標志或警示說明的玩具應予以標明。/符合要求/合格,安全警示的標注要求及表述方法應符合GB 6675的規(guī)定。/符合要求/合格 | |
4 | Q20J59104 | 廣東省 | 汕頭市 | 汕頭市澄海區(qū)馳奧玩具廠 | 汕頭市澄海區(qū)蓮上鎮(zhèn)南徽村內洋工業(yè)區(qū) | 南昌縣新洪大其揚玩具店 | 南昌縣八月湖路新洪大2號館4層8街14號 | 汽車模型玩具系列 | 協茂 | wh3305 3歲及以上 | 合格品 | 合格 | 所有材料目視檢查應清潔干凈,無污染。/符合要求/合格 | 按小零件測試能完全容入小零件試驗器的玩具或玩具部件,按膨脹材料測試時,任何部分膨脹不應超過原尺寸的50%。//// | 預定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及其可拆卸部件,按小零件測試時均不應完全容入小零件試驗器。////,預定供36個月及以上但不足72個月兒童使用的玩具或其可拆卸部件如能容入小零件測試要求的小零件試驗器,應設警示說明。/符合要求/合格 | a)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是小球或含有可拆卸的小球////,b)供36個月及以上但不足96個月兒童使用的玩具如果是小球或含有可拆卸的小球,應設警示說明。//// | a)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有可觸及的功能性危險銳利邊緣。////,b)供36個月及以上但不足96個月兒童使用的玩具因功能必不可少時允許存在功能性銳利邊緣,則應設警示說明,且不應存在其他非功能性銳利邊緣。//// | 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的可觸及金屬邊緣,包括孔和槽,不應含有危險的毛刺或斜薄邊,或將金屬邊折疊、卷邊或形成曲邊,或用永久保護件或涂層予以覆蓋。無論用何種方法處理邊緣,均應通過銳利邊緣測試。//// | 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模塑玩具的可觸及邊緣、邊角或分模線不應有危險的銳利的毛邊或溢邊,或加以保護使之不可觸及。/符合要求/合格 | 螺栓或螺紋桿可觸及的末端不應有外露的危險銳利邊緣或毛刺,或其端部應有光滑的螺帽覆蓋,使銳利的邊緣和毛刺不可觸及。//// | a)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的可觸及尖端按銳利尖端測試不應是銳利尖端。/符合要求/合格,b)如果潛在的銳利尖端緊貼在玩具表面,且與表面的間隙不超過0.5mm,則該尖端認為是不可觸及的。////,c)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的尖端的最大橫截面直徑小于或等于2mm,在進行銳利尖端測試時,可能不是銳利尖端,但被視為潛在危險尖端,則應結合使用年齡和可預見的使用,來評估該尖端是否會產生傷害危險。 | a)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有可觸及的功能性銳利尖端。////,b)供36個月及以上但不足96個月兒童使用的玩具因功能必不可少時允許存在功能性銳利尖端,但應設警示說明,且不應存在其他非功能性銳利尖端。//// | 如果突出物對皮膚存在潛在的刺破危險,則應用適當的方式加以保護。//// | 用于玩具中的無襯里的軟塑料薄膜或軟塑料袋,如果其外形最小尺寸大于100mm,應符合以下要求中的一條: | 供60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中任何厚度小于1.58mm的剛性材料上的可觸及的圓孔,如果可插入φ6mm的圓桿,且插入深度大于或等于10mm,則應可插人φ12mm的圓桿。//// | 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如果活動部件的可觸及間隙可插入φ5mm的圓桿,則應可插入φ12mm的圓桿。//// | 預定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及其可拆卸部件,按可預見的合理濫用測試后脫落的部件,按小零件測試時均不應完全容入小零件試驗器。////,預定供36個月及以上但不足72個月兒童使用的玩具或其可拆卸部件如能容入小零件測試要求的小零件試驗器,應設警示說明。/符合要求/ | a)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是小球或含有可拆卸的小球 | a)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上的可觸及金屬或玻璃邊緣在按銳利邊緣測試時不應是危險銳利邊緣。 | a)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有可觸及的功能性危險銳利邊緣。 | 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的可觸及金屬邊緣,包括孔和槽,不應含有危險的毛刺或斜薄邊,或將金屬邊折疊、卷邊或形成曲邊,或用永久保護件或涂層予以覆蓋。無論用何種方法處理邊緣,均應通過銳利邊緣測試。 | 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模塑玩具的可觸及邊緣、邊角或分模線不應有危險的銳利的毛邊或溢邊,或加以保護使之不可觸及。 | a)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的可觸及尖端按銳利尖端測試不應是危險銳利尖端。 | a)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有可觸及的功能性銳利尖端。 | 玩具中木制部分的可觸及表面和邊緣不應有木刺。 | 如果突出物對皮膚存在潛在的刺破危險,應該用適當的方式加以保護。經合理的可預見濫用測試后,保護帽或者蓋不應從玩具上分離。 | 用于玩具中起增加剛性或固定外形的金屬絲或其他金屬材料,如用一定的外力可彎曲60°角,按撓曲測試時不應斷裂而產生危險銳利尖端、銳利邊緣或突出物危險。 | 供60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中的任何厚度小于1.58mm的剛性材料上的可觸及的圓孔如果可插入φ6mm的圓桿,且插入深度大于或等于10mm,則應可插人φ12mm的圓桿。 | 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如果活動部件的可觸及間隙可插入φ5mm的圓桿,則應可插入φ12mm的圓桿。 | 下列材料不能用于制造玩具:賽璐珞(亞硝酸纖維)及在火中具有相同特性的材料但用于清漆、油漆或膠水中的材料,或用于乒乓球或類似游戲形式的球除外遇火后易產生表面閃爍效應的毛絨面料高度易燃固體。/符合要求/合格,除下列情況外,玩具不應含有易燃氣體、高度易燃液體、易燃液體和易燃凝膠體:單個密封容器內的易燃液體、易燃膠體和制劑,且每個容器的最大容量為15ml;安全存儲于書寫工具細管內的疏松材料中的高度易燃液體和易燃液體;按GB/T6753.4-1998使用六號粘度杯測定,粘度大于260×10~-6|m~2|/s、對應流動時間大于38s的易燃液體;除實驗裝置外的化學玩具(裝置)中的高度易燃液體。 | 伸出玩具表面長度大于或等于50mm,由毛發(fā)、毛絨或其他類似特性材料(例如:自由懸掛絲帶、紙質或布繩)制成的胡須、觸須、假發(fā)等玩具:按5.2進行測試時,火焰移開后的燃燒時間不應超過2s。////,伸出玩具表面長度大于或等于50mm,由毛發(fā)、毛絨或其他類似特性材料(例如:自由懸掛絲帶、紙質或布繩)制成的胡須、觸須、假發(fā)等玩具:按5.3進行測試時,火焰移開后燃燒時間不應超過2s,在燃燒區(qū)域的上邊緣到測試火焰點火點之間的最大距離不應大于70mm。 | 按5.4進行測試時,火焰蔓延速度不應超過30mm/s,或火焰在到達第二標記線前自熄。////,如果火焰蔓延速度在10mm/s~30mm/s之間,則玩具及其包裝上都應設永久警告,例如:“警告:切勿近火!”//// | 最大尺寸為520mm及以下的軟體填充玩具:按5.5進行測試時,火焰在表面蔓延的速度不應超過30mm/s。////,最大尺寸大于520mm的軟體填充玩具:按5.6進行測試時,火焰在表面蔓延的速度不應超過30mm/s。//// | 在產品包裝、使用說明書及標簽上應標明玩具所適用的年齡范圍。/符合要求/合格,適用年齡范圍及說明性的年齡標志標注要求應符合GB 6675的規(guī)定。/符合要求/合格 | 對需要有警示標志或警示說明的玩具應予以標明。/符合要求/合格,安全警示的標注要求及表述方法應符合GB 6675的規(guī)定。/符合要求/合格 | |
5 | Q20J59105 | 廣東省 | 汕頭市 | 汕頭市澄海區(qū)澤佳玩具廠 | 汕頭市澄海區(qū)蓮上鎮(zhèn)永新工業(yè)區(qū)洋心片區(qū) | 南昌縣新洪大迪迪玩具商行 | 南昌縣八月湖路新洪城大市場2號館四層09街63號鋪 | 過家家玩具 | 澤佳玩具 | 3歲及以上 | 合格品 | 合格 | 所有材料目視檢查應清潔干凈,無污染。/符合要求/合格 | 按小零件測試能完全容入小零件試驗器的玩具或玩具部件,按膨脹材料測試時,任何部分膨脹不應超過原尺寸的50%。//// | 預定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及其可拆卸部件,按小零件測試時均不應完全容入小零件試驗器。////,預定供36個月及以上但不足72個月兒童使用的玩具或其可拆卸部件如能容入小零件測試要求的小零件試驗器,應設警示說明。/符合要求/合格 | a)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是小球或含有可拆卸的小球////,b)供36個月及以上但不足96個月兒童使用的玩具如果是小球或含有可拆卸的小球,應設警示說明。//// | a)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有可觸及的功能性危險銳利邊緣。////,b)供36個月及以上但不足96個月兒童使用的玩具因功能必不可少時允許存在功能性銳利邊緣,則應設警示說明,且不應存在其他非功能性銳利邊緣。//// | 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的可觸及金屬邊緣,包括孔和槽,不應含有危險的毛刺或斜薄邊,或將金屬邊折疊、卷邊或形成曲邊,或用永久保護件或涂層予以覆蓋。無論用何種方法處理邊緣,均應通過銳利邊緣測試。//// | 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模塑玩具的可觸及邊緣、邊角或分模線不應有危險的銳利的毛邊或溢邊,或加以保護使之不可觸及。/符合要求/合格 | 螺栓或螺紋桿可觸及的末端不應有外露的危險銳利邊緣或毛刺,或其端部應有光滑的螺帽覆蓋,使銳利的邊緣和毛刺不可觸及。//// | a)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的可觸及尖端按銳利尖端測試不應是銳利尖端。/符合要求/合格,b)如果潛在的銳利尖端緊貼在玩具表面,且與表面的間隙不超過0.5mm,則該尖端認為是不可觸及的。////,c)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的尖端的最大橫截面直徑小于或等于2mm,在進行銳利尖端測試時,可能不是銳利尖端,但被視為潛在危險尖端,則應結合使用年齡和可預見的使用,來評估該尖端是否會產生傷害危險。 | a)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有可觸及的功能性銳利尖端。////,b)供36個月及以上但不足96個月兒童使用的玩具因功能必不可少時允許存在功能性銳利尖端,但應設警示說明,且不應存在其他非功能性銳利尖端。//// | 如果突出物對皮膚存在潛在的刺破危險,則應用適當的方式加以保護。//// | 用于玩具中的無襯里的軟塑料薄膜或軟塑料袋,如果其外形最小尺寸大于100mm,應符合以下要求中的一條: | 供60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中任何厚度小于1.58mm的剛性材料上的可觸及的圓孔,如果可插入φ6mm的圓桿,且插入深度大于或等于10mm,則應可插人φ12mm的圓桿。//// | 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如果活動部件的可觸及間隙可插入φ5mm的圓桿,則應可插入φ12mm的圓桿。//// | 預定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及其可拆卸部件,按可預見的合理濫用測試后脫落的部件,按小零件測試時均不應完全容入小零件試驗器。////,預定供36個月及以上但不足72個月兒童使用的玩具或其可拆卸部件如能容入小零件測試要求的小零件試驗器,應設警示說明。/符合要求/ | a)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是小球或含有可拆卸的小球 | a)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上的可觸及金屬或玻璃邊緣在按銳利邊緣測試時不應是危險銳利邊緣。 | a)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有可觸及的功能性危險銳利邊緣。 | 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的可觸及金屬邊緣,包括孔和槽,不應含有危險的毛刺或斜薄邊,或將金屬邊折疊、卷邊或形成曲邊,或用永久保護件或涂層予以覆蓋。無論用何種方法處理邊緣,均應通過銳利邊緣測試。 | 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模塑玩具的可觸及邊緣、邊角或分模線不應有危險的銳利的毛邊或溢邊,或加以保護使之不可觸及。 | a)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的可觸及尖端按銳利尖端測試不應是危險銳利尖端。 | a)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有可觸及的功能性銳利尖端。 | 玩具中木制部分的可觸及表面和邊緣不應有木刺。 | 如果突出物對皮膚存在潛在的刺破危險,應該用適當的方式加以保護。經合理的可預見濫用測試后,保護帽或者蓋不應從玩具上分離。 | 用于玩具中起增加剛性或固定外形的金屬絲或其他金屬材料,如用一定的外力可彎曲60°角,按撓曲測試時不應斷裂而產生危險銳利尖端、銳利邊緣或突出物危險。 | 供60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中的任何厚度小于1.58mm的剛性材料上的可觸及的圓孔如果可插入φ6mm的圓桿,且插入深度大于或等于10mm,則應可插人φ12mm的圓桿。 | 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如果活動部件的可觸及間隙可插入φ5mm的圓桿,則應可插入φ12mm的圓桿。 | 下列材料不能用于制造玩具:賽璐珞(亞硝酸纖維)及在火中具有相同特性的材料但用于清漆、油漆或膠水中的材料,或用于乒乓球或類似游戲形式的球除外遇火后易產生表面閃爍效應的毛絨面料高度易燃固體。/符合要求/合格,除下列情況外,玩具不應含有易燃氣體、高度易燃液體、易燃液體和易燃凝膠體:單個密封容器內的易燃液體、易燃膠體和制劑,且每個容器的最大容量為15ml;安全存儲于書寫工具細管內的疏松材料中的高度易燃液體和易燃液體;按GB/T6753.4-1998使用六號粘度杯測定,粘度大于260×10~-6|m~2|/s、對應流動時間大于38s的易燃液體;除實驗裝置外的化學玩具(裝置)中的高度易燃液體。 | 伸出玩具表面長度大于或等于50mm,由毛發(fā)、毛絨或其他類似特性材料(例如:自由懸掛絲帶、紙質或布繩)制成的胡須、觸須、假發(fā)等玩具:按5.2進行測試時,火焰移開后的燃燒時間不應超過2s。////,伸出玩具表面長度大于或等于50mm,由毛發(fā)、毛絨或其他類似特性材料(例如:自由懸掛絲帶、紙質或布繩)制成的胡須、觸須、假發(fā)等玩具:按5.3進行測試時,火焰移開后燃燒時間不應超過2s,在燃燒區(qū)域的上邊緣到測試火焰點火點之間的最大距離不應大于70mm。 | 按5.4進行測試時,火焰蔓延速度不應超過30mm/s,或火焰在到達第二標記線前自熄。////,如果火焰蔓延速度在10mm/s~30mm/s之間,則玩具及其包裝上都應設永久警告,例如:“警告:切勿近火!”//// | 最大尺寸為520mm及以下的軟體填充玩具:按5.5進行測試時,火焰在表面蔓延的速度不應超過30mm/s。////,最大尺寸大于520mm的軟體填充玩具:按5.6進行測試時,火焰在表面蔓延的速度不應超過30mm/s。//// | 在產品包裝、使用說明書及標簽上應標明玩具所適用的年齡范圍。/符合要求/合格,適用年齡范圍及說明性的年齡標志標注要求應符合GB 6675的規(guī)定。/符合要求/合格 | 對需要有警示標志或警示說明的玩具應予以標明。/符合要求/合格,安全警示的標注要求及表述方法應符合GB 6675的規(guī)定。/符合要求/合格 | |
6 | Q20J59106 | 浙江省 | 金華市 | 義烏市魔科動漫文化發(fā)展有限公司 | 義烏市江東街道九聯黃古頭新村39棟1單元1樓 | 南昌縣新洪大優(yōu)樂玩具商行 | 南昌縣新洪城大市場2號館四層09街01號 | 益智玩具棋 | 魔科動漫 | 五子棋XWR605 5歲以上 | 合格品 | 合格 | 所有材料目視檢查應清潔干凈,無污染。/符合要求/合格 | 按小零件測試能完全容入小零件試驗器的玩具或玩具部件,按膨脹材料測試時,任何部分膨脹不應超過原尺寸的50%。//// | 預定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及其可拆卸部件,按小零件測試時均不應完全容入小零件試驗器。////,預定供36個月及以上但不足72個月兒童使用的玩具或其可拆卸部件如能容入小零件測試要求的小零件試驗器,應設警示說明。/符合要求/合格 | a)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是小球或含有可拆卸的小球////,b)供36個月及以上但不足96個月兒童使用的玩具如果是小球或含有可拆卸的小球,應設警示說明。//// | a)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有可觸及的功能性危險銳利邊緣。////,b)供36個月及以上但不足96個月兒童使用的玩具因功能必不可少時允許存在功能性銳利邊緣,則應設警示說明,且不應存在其他非功能性銳利邊緣。//// | 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的可觸及金屬邊緣,包括孔和槽,不應含有危險的毛刺或斜薄邊,或將金屬邊折疊、卷邊或形成曲邊,或用永久保護件或涂層予以覆蓋。無論用何種方法處理邊緣,均應通過銳利邊緣測試。//// | 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模塑玩具的可觸及邊緣、邊角或分模線不應有危險的銳利的毛邊或溢邊,或加以保護使之不可觸及。//// | 螺栓或螺紋桿可觸及的末端不應有外露的危險銳利邊緣或毛刺,或其端部應有光滑的螺帽覆蓋,使銳利的邊緣和毛刺不可觸及。//// | a)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的可觸及尖端按銳利尖端測試不應是銳利尖端。/符合要求/合格,b)如果潛在的銳利尖端緊貼在玩具表面,且與表面的間隙不超過0.5mm,則該尖端認為是不可觸及的。////,c)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的尖端的最大橫截面直徑小于或等于2mm,在進行銳利尖端測試時,可能不是銳利尖端,但被視為潛在危險尖端,則應結合使用年齡和可預見的使用,來評估該尖端是否會產生傷害危險。 | a)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有可觸及的功能性銳利尖端。////,b)供36個月及以上但不足96個月兒童使用的玩具因功能必不可少時允許存在功能性銳利尖端,但應設警示說明,且不應存在其他非功能性銳利尖端。//// | 如果突出物對皮膚存在潛在的刺破危險,則應用適當的方式加以保護。//// | 用于玩具中的無襯里的軟塑料薄膜或軟塑料袋,如果其外形最小尺寸大于100mm,應符合以下要求中的一條: | 供60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中任何厚度小于1.58mm的剛性材料上的可觸及的圓孔,如果可插入φ6mm的圓桿,且插入深度大于或等于10mm,則應可插人φ12mm的圓桿。//// | 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如果活動部件的可觸及間隙可插入φ5mm的圓桿,則應可插入φ12mm的圓桿。//// | 預定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及其可拆卸部件,按可預見的合理濫用測試后脫落的部件,按小零件測試時均不應完全容入小零件試驗器。////,預定供36個月及以上但不足72個月兒童使用的玩具或其可拆卸部件如能容入小零件測試要求的小零件試驗器,應設警示說明。/符合要求/ | a)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是小球或含有可拆卸的小球 | a)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上的可觸及金屬或玻璃邊緣在按銳利邊緣測試時不應是危險銳利邊緣。 | a)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有可觸及的功能性危險銳利邊緣。 | 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的可觸及金屬邊緣,包括孔和槽,不應含有危險的毛刺或斜薄邊,或將金屬邊折疊、卷邊或形成曲邊,或用永久保護件或涂層予以覆蓋。無論用何種方法處理邊緣,均應通過銳利邊緣測試。 | 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模塑玩具的可觸及邊緣、邊角或分模線不應有危險的銳利的毛邊或溢邊,或加以保護使之不可觸及。 | a)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的可觸及尖端按銳利尖端測試不應是危險銳利尖端。 | a)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有可觸及的功能性銳利尖端。 | 玩具中木制部分的可觸及表面和邊緣不應有木刺。 | 如果突出物對皮膚存在潛在的刺破危險,應該用適當的方式加以保護。經合理的可預見濫用測試后,保護帽或者蓋不應從玩具上分離。 | 用于玩具中起增加剛性或固定外形的金屬絲或其他金屬材料,如用一定的外力可彎曲60°角,按撓曲測試時不應斷裂而產生危險銳利尖端、銳利邊緣或突出物危險。 | 供60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中的任何厚度小于1.58mm的剛性材料上的可觸及的圓孔如果可插入φ6mm的圓桿,且插入深度大于或等于10mm,則應可插人φ12mm的圓桿。 | 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如果活動部件的可觸及間隙可插入φ5mm的圓桿,則應可插入φ12mm的圓桿。 | 下列材料不能用于制造玩具:賽璐珞(亞硝酸纖維)及在火中具有相同特性的材料但用于清漆、油漆或膠水中的材料,或用于乒乓球或類似游戲形式的球除外遇火后易產生表面閃爍效應的毛絨面料高度易燃固體。/符合要求/合格,除下列情況外,玩具不應含有易燃氣體、高度易燃液體、易燃液體和易燃凝膠體:單個密封容器內的易燃液體、易燃膠體和制劑,且每個容器的最大容量為15ml;安全存儲于書寫工具細管內的疏松材料中的高度易燃液體和易燃液體;按GB/T6753.4-1998使用六號粘度杯測定,粘度大于260×10~-6|m~2|/s、對應流動時間大于38s的易燃液體;除實驗裝置外的化學玩具(裝置)中的高度易燃液體。 | 伸出玩具表面長度大于或等于50mm,由毛發(fā)、毛絨或其他類似特性材料(例如:自由懸掛絲帶、紙質或布繩)制成的胡須、觸須、假發(fā)等玩具:按5.2進行測試時,火焰移開后的燃燒時間不應超過2s。////,伸出玩具表面長度大于或等于50mm,由毛發(fā)、毛絨或其他類似特性材料(例如:自由懸掛絲帶、紙質或布繩)制成的胡須、觸須、假發(fā)等玩具:按5.3進行測試時,火焰移開后燃燒時間不應超過2s,在燃燒區(qū)域的上邊緣到測試火焰點火點之間的最大距離不應大于70mm。 | 按5.4進行測試時,火焰蔓延速度不應超過30mm/s,或火焰在到達第二標記線前自熄。////,如果火焰蔓延速度在10mm/s~30mm/s之間,則玩具及其包裝上都應設永久警告,例如:“警告:切勿近火!”//// | 最大尺寸為520mm及以下的軟體填充玩具:按5.5進行測試時,火焰在表面蔓延的速度不應超過30mm/s。////,最大尺寸大于520mm的軟體填充玩具:按5.6進行測試時,火焰在表面蔓延的速度不應超過30mm/s。//// | 在產品包裝、使用說明書及標簽上應標明玩具所適用的年齡范圍。/符合要求/合格,適用年齡范圍及說明性的年齡標志標注要求應符合GB 6675的規(guī)定。/符合要求/合格 | 對需要有警示標志或警示說明的玩具應予以標明。/符合要求/合格,安全警示的標注要求及表述方法應符合GB 6675的規(guī)定。/符合要求/合格 | |
7 | Q20J59107 | 廣東省 | 汕頭市 | 汕頭澄海區(qū)鑫行玩具實業(yè)有限公司 | 澄海區(qū)登峰路廣峰工業(yè)區(qū) | 南昌縣新洪大奧優(yōu)玩具商行 | 南昌縣八月湖路新洪城大市場2號館4層08街17號 | 工程車系列玩具 | 鑫行玩具 | 3歲及以上 | 合格品 | 合格 | 所有材料目視檢查應清潔干凈,無污染。/符合要求/合格 | 按小零件測試能完全容入小零件試驗器的玩具或玩具部件,按膨脹材料測試時,任何部分膨脹不應超過原尺寸的50%。//// | 預定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及其可拆卸部件,按小零件測試時均不應完全容入小零件試驗器。////,預定供36個月及以上但不足72個月兒童使用的玩具或其可拆卸部件如能容入小零件測試要求的小零件試驗器,應設警示說明。/符合要求/合格 | a)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是小球或含有可拆卸的小球////,b)供36個月及以上但不足96個月兒童使用的玩具如果是小球或含有可拆卸的小球,應設警示說明。//// | a)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有可觸及的功能性危險銳利邊緣。////,b)供36個月及以上但不足96個月兒童使用的玩具因功能必不可少時允許存在功能性銳利邊緣,則應設警示說明,且不應存在其他非功能性銳利邊緣。//// | 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的可觸及金屬邊緣,包括孔和槽,不應含有危險的毛刺或斜薄邊,或將金屬邊折疊、卷邊或形成曲邊,或用永久保護件或涂層予以覆蓋。無論用何種方法處理邊緣,均應通過銳利邊緣測試。//// | 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模塑玩具的可觸及邊緣、邊角或分模線不應有危險的銳利的毛邊或溢邊,或加以保護使之不可觸及。/符合要求/合格 | 螺栓或螺紋桿可觸及的末端不應有外露的危險銳利邊緣或毛刺,或其端部應有光滑的螺帽覆蓋,使銳利的邊緣和毛刺不可觸及。//// | a)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的可觸及尖端按銳利尖端測試不應是銳利尖端。/符合要求/合格,b)如果潛在的銳利尖端緊貼在玩具表面,且與表面的間隙不超過0.5mm,則該尖端認為是不可觸及的。////,c)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的尖端的最大橫截面直徑小于或等于2mm,在進行銳利尖端測試時,可能不是銳利尖端,但被視為潛在危險尖端,則應結合使用年齡和可預見的使用,來評估該尖端是否會產生傷害危險。 | a)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有可觸及的功能性銳利尖端。////,b)供36個月及以上但不足96個月兒童使用的玩具因功能必不可少時允許存在功能性銳利尖端,但應設警示說明,且不應存在其他非功能性銳利尖端。//// | 如果突出物對皮膚存在潛在的刺破危險,則應用適當的方式加以保護。//// | 用于玩具中的無襯里的軟塑料薄膜或軟塑料袋,如果其外形最小尺寸大于100mm,應符合以下要求中的一條: | 供60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中任何厚度小于1.58mm的剛性材料上的可觸及的圓孔,如果可插入φ6mm的圓桿,且插入深度大于或等于10mm,則應可插人φ12mm的圓桿。//// | 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如果活動部件的可觸及間隙可插入φ5mm的圓桿,則應可插入φ12mm的圓桿。/符合要求/合格 | 預定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及其可拆卸部件,按可預見的合理濫用測試后脫落的部件,按小零件測試時均不應完全容入小零件試驗器。////,預定供36個月及以上但不足72個月兒童使用的玩具或其可拆卸部件如能容入小零件測試要求的小零件試驗器,應設警示說明。/符合要求/ | a)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是小球或含有可拆卸的小球 | a)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上的可觸及金屬或玻璃邊緣在按銳利邊緣測試時不應是危險銳利邊緣。 | a)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有可觸及的功能性危險銳利邊緣。 | 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的可觸及金屬邊緣,包括孔和槽,不應含有危險的毛刺或斜薄邊,或將金屬邊折疊、卷邊或形成曲邊,或用永久保護件或涂層予以覆蓋。無論用何種方法處理邊緣,均應通過銳利邊緣測試。 | 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模塑玩具的可觸及邊緣、邊角或分模線不應有危險的銳利的毛邊或溢邊,或加以保護使之不可觸及。 | a)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的可觸及尖端按銳利尖端測試不應是危險銳利尖端。 | a)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有可觸及的功能性銳利尖端。 | 玩具中木制部分的可觸及表面和邊緣不應有木刺。 | 如果突出物對皮膚存在潛在的刺破危險,應該用適當的方式加以保護。經合理的可預見濫用測試后,保護帽或者蓋不應從玩具上分離。 | 用于玩具中起增加剛性或固定外形的金屬絲或其他金屬材料,如用一定的外力可彎曲60°角,按撓曲測試時不應斷裂而產生危險銳利尖端、銳利邊緣或突出物危險。 | 供60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中的任何厚度小于1.58mm的剛性材料上的可觸及的圓孔如果可插入φ6mm的圓桿,且插入深度大于或等于10mm,則應可插人φ12mm的圓桿。 | 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如果活動部件的可觸及間隙可插入φ5mm的圓桿,則應可插入φ12mm的圓桿。 | 下列材料不能用于制造玩具:賽璐珞(亞硝酸纖維)及在火中具有相同特性的材料但用于清漆、油漆或膠水中的材料,或用于乒乓球或類似游戲形式的球除外遇火后易產生表面閃爍效應的毛絨面料高度易燃固體。/符合要求/合格,除下列情況外,玩具不應含有易燃氣體、高度易燃液體、易燃液體和易燃凝膠體:單個密封容器內的易燃液體、易燃膠體和制劑,且每個容器的最大容量為15ml;安全存儲于書寫工具細管內的疏松材料中的高度易燃液體和易燃液體;按GB/T6753.4-1998使用六號粘度杯測定,粘度大于260×10~-6|m~2|/s、對應流動時間大于38s的易燃液體;除實驗裝置外的化學玩具(裝置)中的高度易燃液體。 | 伸出玩具表面長度大于或等于50mm,由毛發(fā)、毛絨或其他類似特性材料(例如:自由懸掛絲帶、紙質或布繩)制成的胡須、觸須、假發(fā)等玩具:按5.2進行測試時,火焰移開后的燃燒時間不應超過2s。////,伸出玩具表面長度大于或等于50mm,由毛發(fā)、毛絨或其他類似特性材料(例如:自由懸掛絲帶、紙質或布繩)制成的胡須、觸須、假發(fā)等玩具:按5.3進行測試時,火焰移開后燃燒時間不應超過2s,在燃燒區(qū)域的上邊緣到測試火焰點火點之間的最大距離不應大于70mm。 | 按5.4進行測試時,火焰蔓延速度不應超過30mm/s,或火焰在到達第二標記線前自熄。////,如果火焰蔓延速度在10mm/s~30mm/s之間,則玩具及其包裝上都應設永久警告,例如:“警告:切勿近火!”//// | 最大尺寸為520mm及以下的軟體填充玩具:按5.5進行測試時,火焰在表面蔓延的速度不應超過30mm/s。////,最大尺寸大于520mm的軟體填充玩具:按5.6進行測試時,火焰在表面蔓延的速度不應超過30mm/s。//// | 在產品包裝、使用說明書及標簽上應標明玩具所適用的年齡范圍。/符合要求/合格,適用年齡范圍及說明性的年齡標志標注要求應符合GB 6675的規(guī)定。/符合要求/合格 | 對需要有警示標志或警示說明的玩具應予以標明。/符合要求/合格,安全警示的標注要求及表述方法應符合GB 6675的規(guī)定。/符合要求/合格 | |
8 | Q20J59108 | 廣東省 | 汕頭市 | 汕頭市澄海區(qū)名將玩具廠 | 汕頭澄海廣益街道埔美美新區(qū)1巷22號 | 南昌縣新洪大奧優(yōu)玩具商行 | 南昌縣八月湖路新洪大市場2號館4層08街17號 | 變形玩具 | 微尚品 | MJ90671-5 6歲以上 | 合格品 | 合格 | 所有材料目視檢查應清潔干凈,無污染。/符合要求/合格 | 按小零件測試能完全容入小零件試驗器的玩具或玩具部件,按膨脹材料測試時,任何部分膨脹不應超過原尺寸的50%。//// | 預定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及其可拆卸部件,按小零件測試時均不應完全容入小零件試驗器。////,預定供36個月及以上但不足72個月兒童使用的玩具或其可拆卸部件如能容入小零件測試要求的小零件試驗器,應設警示說明。//// | a)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是小球或含有可拆卸的小球////,b)供36個月及以上但不足96個月兒童使用的玩具如果是小球或含有可拆卸的小球,應設警示說明。//// | a)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有可觸及的功能性危險銳利邊緣。////,b)供36個月及以上但不足96個月兒童使用的玩具因功能必不可少時允許存在功能性銳利邊緣,則應設警示說明,且不應存在其他非功能性銳利邊緣。//// | 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的可觸及金屬邊緣,包括孔和槽,不應含有危險的毛刺或斜薄邊,或將金屬邊折疊、卷邊或形成曲邊,或用永久保護件或涂層予以覆蓋。無論用何種方法處理邊緣,均應通過銳利邊緣測試。/符合要求/合格 | 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模塑玩具的可觸及邊緣、邊角或分模線不應有危險的銳利的毛邊或溢邊,或加以保護使之不可觸及。/符合要求/合格 | 螺栓或螺紋桿可觸及的末端不應有外露的危險銳利邊緣或毛刺,或其端部應有光滑的螺帽覆蓋,使銳利的邊緣和毛刺不可觸及。//// | a)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的可觸及尖端按銳利尖端測試不應是銳利尖端。/符合要求/合格,b)如果潛在的銳利尖端緊貼在玩具表面,且與表面的間隙不超過0.5mm,則該尖端認為是不可觸及的。////,c)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的尖端的最大橫截面直徑小于或等于2mm,在進行銳利尖端測試時,可能不是銳利尖端,但被視為潛在危險尖端,則應結合使用年齡和可預見的使用,來評估該尖端是否會產生傷害危險。 | a)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有可觸及的功能性銳利尖端。////,b)供36個月及以上但不足96個月兒童使用的玩具因功能必不可少時允許存在功能性銳利尖端,但應設警示說明,且不應存在其他非功能性銳利尖端。//// | 如果突出物對皮膚存在潛在的刺破危險,則應用適當的方式加以保護。//// | 用于玩具中的無襯里的軟塑料薄膜或軟塑料袋,如果其外形最小尺寸大于100mm,應符合以下要求中的一條: | 供60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中任何厚度小于1.58mm的剛性材料上的可觸及的圓孔,如果可插入φ6mm的圓桿,且插入深度大于或等于10mm,則應可插人φ12mm的圓桿。//// | 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如果活動部件的可觸及間隙可插入φ5mm的圓桿,則應可插入φ12mm的圓桿。//// | 預定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及其可拆卸部件,按可預見的合理濫用測試后脫落的部件,按小零件測試時均不應完全容入小零件試驗器。////,預定供36個月及以上但不足72個月兒童使用的玩具或其可拆卸部件如能容入小零件測試要求的小零件試驗器,應設警示說明。//// | a)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是小球或含有可拆卸的小球 | a)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上的可觸及金屬或玻璃邊緣在按銳利邊緣測試時不應是危險銳利邊緣。 | a)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有可觸及的功能性危險銳利邊緣。 | 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的可觸及金屬邊緣,包括孔和槽,不應含有危險的毛刺或斜薄邊,或將金屬邊折疊、卷邊或形成曲邊,或用永久保護件或涂層予以覆蓋。無論用何種方法處理邊緣,均應通過銳利邊緣測試。 | 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模塑玩具的可觸及邊緣、邊角或分模線不應有危險的銳利的毛邊或溢邊,或加以保護使之不可觸及。 | a)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的可觸及尖端按銳利尖端測試不應是危險銳利尖端。 | a)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有可觸及的功能性銳利尖端。 | 玩具中木制部分的可觸及表面和邊緣不應有木刺。 | 如果突出物對皮膚存在潛在的刺破危險,應該用適當的方式加以保護。經合理的可預見濫用測試后,保護帽或者蓋不應從玩具上分離。 | 用于玩具中起增加剛性或固定外形的金屬絲或其他金屬材料,如用一定的外力可彎曲60°角,按撓曲測試時不應斷裂而產生危險銳利尖端、銳利邊緣或突出物危險。 | 供60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中的任何厚度小于1.58mm的剛性材料上的可觸及的圓孔如果可插入φ6mm的圓桿,且插入深度大于或等于10mm,則應可插人φ12mm的圓桿。 | 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如果活動部件的可觸及間隙可插入φ5mm的圓桿,則應可插入φ12mm的圓桿。 | 下列材料不能用于制造玩具:賽璐珞(亞硝酸纖維)及在火中具有相同特性的材料但用于清漆、油漆或膠水中的材料,或用于乒乓球或類似游戲形式的球除外遇火后易產生表面閃爍效應的毛絨面料高度易燃固體。/符合要求/合格,除下列情況外,玩具不應含有易燃氣體、高度易燃液體、易燃液體和易燃凝膠體:單個密封容器內的易燃液體、易燃膠體和制劑,且每個容器的最大容量為15ml;安全存儲于書寫工具細管內的疏松材料中的高度易燃液體和易燃液體;按GB/T6753.4-1998使用六號粘度杯測定,粘度大于260×10~-6|m~2|/s、對應流動時間大于38s的易燃液體;除實驗裝置外的化學玩具(裝置)中的高度易燃液體。 | 伸出玩具表面長度大于或等于50mm,由毛發(fā)、毛絨或其他類似特性材料(例如:自由懸掛絲帶、紙質或布繩)制成的胡須、觸須、假發(fā)等玩具:按5.2進行測試時,火焰移開后的燃燒時間不應超過2s。////,伸出玩具表面長度大于或等于50mm,由毛發(fā)、毛絨或其他類似特性材料(例如:自由懸掛絲帶、紙質或布繩)制成的胡須、觸須、假發(fā)等玩具:按5.3進行測試時,火焰移開后燃燒時間不應超過2s,在燃燒區(qū)域的上邊緣到測試火焰點火點之間的最大距離不應大于70mm。 | 按5.4進行測試時,火焰蔓延速度不應超過30mm/s,或火焰在到達第二標記線前自熄。////,如果火焰蔓延速度在10mm/s~30mm/s之間,則玩具及其包裝上都應設永久警告,例如:“警告:切勿近火!”//// | 最大尺寸為520mm及以下的軟體填充玩具:按5.5進行測試時,火焰在表面蔓延的速度不應超過30mm/s。////,最大尺寸大于520mm的軟體填充玩具:按5.6進行測試時,火焰在表面蔓延的速度不應超過30mm/s。//// | 在產品包裝、使用說明書及標簽上應標明玩具所適用的年齡范圍。/符合要求/合格,適用年齡范圍及說明性的年齡標志標注要求應符合GB 6675的規(guī)定。/符合要求/合格 | 對需要有警示標志或警示說明的玩具應予以標明。/符合要求/合格,安全警示的標注要求及表述方法應符合GB 6675的規(guī)定。/符合要求/合格 | |
9 | Q20J59109 | 廣東省 | 汕頭市 | 汕頭市學玩藝科技有限公司 | 汕頭市澄海區(qū)蓮下鎮(zhèn)立德村工業(yè)區(qū)沙田中路9號3層 | 南昌縣新洪大柯南玩具商行 | 南昌縣八月湖路新洪大市場2號館4層8街21~23號鋪 | 陀螺玩具 | 比比精靈 | 303005-3 6歲及以上 | 合格品 | 合格 | 所有材料目視檢查應清潔干凈,無污染。/符合要求/合格 | 按小零件測試能完全容入小零件試驗器的玩具或玩具部件,按膨脹材料測試時,任何部分膨脹不應超過原尺寸的50%。//// | 預定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及其可拆卸部件,按小零件測試時均不應完全容入小零件試驗器。////,預定供36個月及以上但不足72個月兒童使用的玩具或其可拆卸部件如能容入小零件測試要求的小零件試驗器,應設警示說明。//// | a)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是小球或含有可拆卸的小球////,b)供36個月及以上但不足96個月兒童使用的玩具如果是小球或含有可拆卸的小球,應設警示說明。//// | a)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有可觸及的功能性危險銳利邊緣。////,b)供36個月及以上但不足96個月兒童使用的玩具因功能必不可少時允許存在功能性銳利邊緣,則應設警示說明,且不應存在其他非功能性銳利邊緣。//// | 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的可觸及金屬邊緣,包括孔和槽,不應含有危險的毛刺或斜薄邊,或將金屬邊折疊、卷邊或形成曲邊,或用永久保護件或涂層予以覆蓋。無論用何種方法處理邊緣,均應通過銳利邊緣測試。//// | 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模塑玩具的可觸及邊緣、邊角或分模線不應有危險的銳利的毛邊或溢邊,或加以保護使之不可觸及。/符合要求/合格 | 螺栓或螺紋桿可觸及的末端不應有外露的危險銳利邊緣或毛刺,或其端部應有光滑的螺帽覆蓋,使銳利的邊緣和毛刺不可觸及。//// | a)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的可觸及尖端按銳利尖端測試不應是銳利尖端。/符合要求/合格,b)如果潛在的銳利尖端緊貼在玩具表面,且與表面的間隙不超過0.5mm,則該尖端認為是不可觸及的。////,c)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的尖端的最大橫截面直徑小于或等于2mm,在進行銳利尖端測試時,可能不是銳利尖端,但被視為潛在危險尖端,則應結合使用年齡和可預見的使用,來評估該尖端是否會產生傷害危險。 | a)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有可觸及的功能性銳利尖端。////,b)供36個月及以上但不足96個月兒童使用的玩具因功能必不可少時允許存在功能性銳利尖端,但應設警示說明,且不應存在其他非功能性銳利尖端。//// | 如果突出物對皮膚存在潛在的刺破危險,則應用適當的方式加以保護。//// | 用于玩具中的無襯里的軟塑料薄膜或軟塑料袋,如果其外形最小尺寸大于100mm,應符合以下要求中的一條: | 供60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中任何厚度小于1.58mm的剛性材料上的可觸及的圓孔,如果可插入φ6mm的圓桿,且插入深度大于或等于10mm,則應可插人φ12mm的圓桿。//// | 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如果活動部件的可觸及間隙可插入φ5mm的圓桿,則應可插入φ12mm的圓桿。/符合要求/合格 | 預定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及其可拆卸部件,按可預見的合理濫用測試后脫落的部件,按小零件測試時均不應完全容入小零件試驗器。////,預定供36個月及以上但不足72個月兒童使用的玩具或其可拆卸部件如能容入小零件測試要求的小零件試驗器,應設警示說明。//// | a)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是小球或含有可拆卸的小球 | a)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上的可觸及金屬或玻璃邊緣在按銳利邊緣測試時不應是危險銳利邊緣。 | a)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有可觸及的功能性危險銳利邊緣。 | 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的可觸及金屬邊緣,包括孔和槽,不應含有危險的毛刺或斜薄邊,或將金屬邊折疊、卷邊或形成曲邊,或用永久保護件或涂層予以覆蓋。無論用何種方法處理邊緣,均應通過銳利邊緣測試。 | 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模塑玩具的可觸及邊緣、邊角或分模線不應有危險的銳利的毛邊或溢邊,或加以保護使之不可觸及。 | a)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的可觸及尖端按銳利尖端測試不應是危險銳利尖端。 | a)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有可觸及的功能性銳利尖端。 | 玩具中木制部分的可觸及表面和邊緣不應有木刺。 | 如果突出物對皮膚存在潛在的刺破危險,應該用適當的方式加以保護。經合理的可預見濫用測試后,保護帽或者蓋不應從玩具上分離。 | 用于玩具中起增加剛性或固定外形的金屬絲或其他金屬材料,如用一定的外力可彎曲60°角,按撓曲測試時不應斷裂而產生危險銳利尖端、銳利邊緣或突出物危險。 | 供60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中的任何厚度小于1.58mm的剛性材料上的可觸及的圓孔如果可插入φ6mm的圓桿,且插入深度大于或等于10mm,則應可插人φ12mm的圓桿。 | 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如果活動部件的可觸及間隙可插入φ5mm的圓桿,則應可插入φ12mm的圓桿。 | 下列材料不能用于制造玩具:賽璐珞(亞硝酸纖維)及在火中具有相同特性的材料但用于清漆、油漆或膠水中的材料,或用于乒乓球或類似游戲形式的球除外遇火后易產生表面閃爍效應的毛絨面料高度易燃固體。/符合要求/合格,除下列情況外,玩具不應含有易燃氣體、高度易燃液體、易燃液體和易燃凝膠體:單個密封容器內的易燃液體、易燃膠體和制劑,且每個容器的最大容量為15ml;安全存儲于書寫工具細管內的疏松材料中的高度易燃液體和易燃液體;按GB/T6753.4-1998使用六號粘度杯測定,粘度大于260×10~-6|m~2|/s、對應流動時間大于38s的易燃液體;除實驗裝置外的化學玩具(裝置)中的高度易燃液體。 | 伸出玩具表面長度大于或等于50mm,由毛發(fā)、毛絨或其他類似特性材料(例如:自由懸掛絲帶、紙質或布繩)制成的胡須、觸須、假發(fā)等玩具:按5.2進行測試時,火焰移開后的燃燒時間不應超過2s。////,伸出玩具表面長度大于或等于50mm,由毛發(fā)、毛絨或其他類似特性材料(例如:自由懸掛絲帶、紙質或布繩)制成的胡須、觸須、假發(fā)等玩具:按5.3進行測試時,火焰移開后燃燒時間不應超過2s,在燃燒區(qū)域的上邊緣到測試火焰點火點之間的最大距離不應大于70mm。 | 按5.4進行測試時,火焰蔓延速度不應超過30mm/s,或火焰在到達第二標記線前自熄。////,如果火焰蔓延速度在10mm/s~30mm/s之間,則玩具及其包裝上都應設永久警告,例如:“警告:切勿近火!”//// | 最大尺寸為520mm及以下的軟體填充玩具:按5.5進行測試時,火焰在表面蔓延的速度不應超過30mm/s。////,最大尺寸大于520mm的軟體填充玩具:按5.6進行測試時,火焰在表面蔓延的速度不應超過30mm/s。//// | 在產品包裝、使用說明書及標簽上應標明玩具所適用的年齡范圍。/符合要求/合格,適用年齡范圍及說明性的年齡標志標注要求應符合GB 6675的規(guī)定。/符合要求/合格 | 對需要有警示標志或警示說明的玩具應予以標明。/符合要求/合格,安全警示的標注要求及表述方法應符合GB 6675的規(guī)定。/符合要求/合格 | |
10 | Q20J59110 | 廣東省 | 汕頭市 | 汕頭市澄海區(qū)澄毅玩具廠 | 汕頭澄海區(qū)溪南鎮(zhèn)大新村工業(yè)區(qū) | 南昌縣新洪大啟智玩具批發(fā)部 | 南昌縣八月湖路新洪城2號館4層22號商鋪 | 變形系列 | 變形星神 | 8899-372 3歲及以上 | 合格品 | 合格 | 所有材料目視檢查應清潔干凈,無污染。/符合要求/合格 | 按小零件測試能完全容入小零件試驗器的玩具或玩具部件,按膨脹材料測試時,任何部分膨脹不應超過原尺寸的50%。//// | 預定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及其可拆卸部件,按小零件測試時均不應完全容入小零件試驗器。////,預定供36個月及以上但不足72個月兒童使用的玩具或其可拆卸部件如能容入小零件測試要求的小零件試驗器,應設警示說明。/符合要求/合格 | a)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是小球或含有可拆卸的小球////,b)供36個月及以上但不足96個月兒童使用的玩具如果是小球或含有可拆卸的小球,應設警示說明。//// | a)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有可觸及的功能性危險銳利邊緣。////,b)供36個月及以上但不足96個月兒童使用的玩具因功能必不可少時允許存在功能性銳利邊緣,則應設警示說明,且不應存在其他非功能性銳利邊緣。//// | 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的可觸及金屬邊緣,包括孔和槽,不應含有危險的毛刺或斜薄邊,或將金屬邊折疊、卷邊或形成曲邊,或用永久保護件或涂層予以覆蓋。無論用何種方法處理邊緣,均應通過銳利邊緣測試。//// | 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模塑玩具的可觸及邊緣、邊角或分模線不應有危險的銳利的毛邊或溢邊,或加以保護使之不可觸及。/符合要求/合格 | 螺栓或螺紋桿可觸及的末端不應有外露的危險銳利邊緣或毛刺,或其端部應有光滑的螺帽覆蓋,使銳利的邊緣和毛刺不可觸及。//// | a)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的可觸及尖端按銳利尖端測試不應是銳利尖端。/符合要求/合格,b)如果潛在的銳利尖端緊貼在玩具表面,且與表面的間隙不超過0.5mm,則該尖端認為是不可觸及的。////,c)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的尖端的最大橫截面直徑小于或等于2mm,在進行銳利尖端測試時,可能不是銳利尖端,但被視為潛在危險尖端,則應結合使用年齡和可預見的使用,來評估該尖端是否會產生傷害危險。 | a)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有可觸及的功能性銳利尖端。////,b)供36個月及以上但不足96個月兒童使用的玩具因功能必不可少時允許存在功能性銳利尖端,但應設警示說明,且不應存在其他非功能性銳利尖端。//// | 如果突出物對皮膚存在潛在的刺破危險,則應用適當的方式加以保護。//// | 用于玩具中的無襯里的軟塑料薄膜或軟塑料袋,如果其外形最小尺寸大于100mm,應符合以下要求中的一條: | 供60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中任何厚度小于1.58mm的剛性材料上的可觸及的圓孔,如果可插入φ6mm的圓桿,且插入深度大于或等于10mm,則應可插人φ12mm的圓桿。//// | 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如果活動部件的可觸及間隙可插入φ5mm的圓桿,則應可插入φ12mm的圓桿。//// | 預定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及其可拆卸部件,按可預見的合理濫用測試后脫落的部件,按小零件測試時均不應完全容入小零件試驗器。////,預定供36個月及以上但不足72個月兒童使用的玩具或其可拆卸部件如能容入小零件測試要求的小零件試驗器,應設警示說明。/符合要求/ | a)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是小球或含有可拆卸的小球 | a)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上的可觸及金屬或玻璃邊緣在按銳利邊緣測試時不應是危險銳利邊緣。 | a)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有可觸及的功能性危險銳利邊緣。 | 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的可觸及金屬邊緣,包括孔和槽,不應含有危險的毛刺或斜薄邊,或將金屬邊折疊、卷邊或形成曲邊,或用永久保護件或涂層予以覆蓋。無論用何種方法處理邊緣,均應通過銳利邊緣測試。 | 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模塑玩具的可觸及邊緣、邊角或分模線不應有危險的銳利的毛邊或溢邊,或加以保護使之不可觸及。 | a)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的可觸及尖端按銳利尖端測試不應是危險銳利尖端。 | a)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有可觸及的功能性銳利尖端。 | 玩具中木制部分的可觸及表面和邊緣不應有木刺。 | 如果突出物對皮膚存在潛在的刺破危險,應該用適當的方式加以保護。經合理的可預見濫用測試后,保護帽或者蓋不應從玩具上分離。 | 用于玩具中起增加剛性或固定外形的金屬絲或其他金屬材料,如用一定的外力可彎曲60°角,按撓曲測試時不應斷裂而產生危險銳利尖端、銳利邊緣或突出物危險。 | 供60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中的任何厚度小于1.58mm的剛性材料上的可觸及的圓孔如果可插入φ6mm的圓桿,且插入深度大于或等于10mm,則應可插人φ12mm的圓桿。 | 供9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如果活動部件的可觸及間隙可插入φ5mm的圓桿,則應可插入φ12mm的圓桿。 | 下列材料不能用于制造玩具:賽璐珞(亞硝酸纖維)及在火中具有相同特性的材料但用于清漆、油漆或膠水中的材料,或用于乒乓球或類似游戲形式的球除外遇火后易產生表面閃爍效應的毛絨面料高度易燃固體。/符合要求/合格,除下列情況外,玩具不應含有易燃氣體、高度易燃液體、易燃液體和易燃凝膠體:單個密封容器內的易燃液體、易燃膠體和制劑,且每個容器的最大容量為15ml;安全存儲于書寫工具細管內的疏松材料中的高度易燃液體和易燃液體;按GB/T6753.4-1998使用六號粘度杯測定,粘度大于260×10~-6|m~2|/s、對應流動時間大于38s的易燃液體;除實驗裝置外的化學玩具(裝置)中的高度易燃液體。 | 伸出玩具表面長度大于或等于50mm,由毛發(fā)、毛絨或其他類似特性材料(例如:自由懸掛絲帶、紙質或布繩)制成的胡須、觸須、假發(fā)等玩具:按5.2進行測試時,火焰移開后的燃燒時間不應超過2s。////,伸出玩具表面長度大于或等于50mm,由毛發(fā)、毛絨或其他類似特性材料(例如:自由懸掛絲帶、紙質或布繩)制成的胡須、觸須、假發(fā)等玩具:按5.3進行測試時,火焰移開后燃燒時間不應超過2s,在燃燒區(qū)域的上邊緣到測試火焰點火點之間的最大距離不應大于70mm。 | 按5.4進行測試時,火焰蔓延速度不應超過30mm/s,或火焰在到達第二標記線前自熄。////,如果火焰蔓延速度在10mm/s~30mm/s之間,則玩具及其包裝上都應設永久警告,例如:“警告:切勿近火!”//// | 最大尺寸為520mm及以下的軟體填充玩具:按5.5進行測試時,火焰在表面蔓延的速度不應超過30mm/s。////,最大尺寸大于520mm的軟體填充玩具:按5.6進行測試時,火焰在表面蔓延的速度不應超過30mm/s。//// | 在產品包裝、使用說明書及標簽上應標明玩具所適用的年齡范圍。/符合要求/合格,適用年齡范圍及說明性的年齡標志標注要求應符合GB 6675的規(guī)定。/符合要求/合格 | 對需要有警示標志或警示說明的玩具應予以標明。/符合要求/合格,安全警示的標注要求及表述方法應符合GB 6675的規(guī)定。/符合要求/合格 |
南昌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