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馬鞍山市眾心緣食品有限公司生產標簽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食品)
當事人:馬鞍山市眾心緣食品有限公司
主體資格證照名稱:營業(yè)執(zhí)照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913405003532465326
我局收到投訴舉報材料,反映當事人生產的“黑糖沙琪瑪”配料表中“沙琪瑪專用粉”的標注不符合標準規(guī)定,請求我局查處。2021年3月18日,執(zhí)法人員對當事人生產場所進行現場檢查,在當事人成品庫內發(fā)現“黑糖沙琪瑪”一箱、發(fā)現“超軟沙琪瑪(蜜棗味)”13箱、“超軟沙琪瑪(葡萄干味)”2箱、“無蔗糖法式烤芙條(花生味)”5箱、“無蔗糖法式烤芙條(玉米味)”10箱、“無蔗糖法式烤芙條(美國紅提味)”4箱,上述產品配料表均標注“沙琪瑪專用粉”,“沙琪瑪專用粉”實際使用的為“利生?薩琪瑪粉”,該原料為復合原料,該原料配料表為:“小麥、谷朊粉、復配面粉處理劑(食用玉米淀粉、碳酸三鈣、碳酸鈣、維生素C、木聚糖酶、碳酸鎂、脂肪酶、葡萄糖氧化酶)”。執(zhí)法人員當場對上述產品進行了查封。2021年4月1日,我局對當事人進行立案調查。
經查,上述產品配料表中標注“沙琪瑪專用粉”,實際使用的為復合原料“利生?沙琪瑪粉”,根據GB7718-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要求:“4.1.3.1.3如果某種配料是由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其他配料構成的復合配料(不包括復合食品添加劑),應在配料表中標示復合配料的名稱,隨后將復合配料的原始配料在括號內按加入量的遞減順序標示。當某種復合配料已有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或地方標準,且其加入量小于食品總量的25%時,不需要標示復合配料的原始配料?!睉獙⑸鲜鰪秃吓淞系脑寂淞显诶ㄌ杻劝醇尤肓康倪f減順序標示。上述產品標簽標注有“加工方式:油炸類(冷加工)”,當事人生產許可類別為:“熱加工糕點:烘烤類糕點(松酥類);油炸類糕點【其他類(鍋巴)】,冷加工糕點:上糖漿類”,上述標簽標注“加工方式:油炸類(冷加工)”為錯誤標注。
由于當事人未制作生產及銷售記錄,未保留銷售票據等材料,本案認定被查封產品“黑糖沙琪瑪”1箱、“超軟沙琪瑪(蜜棗味)”13箱、“超軟沙琪瑪(葡萄干味)”2箱、“無蔗糖法式烤芙條(花生味)”5箱、“無蔗糖法式烤芙條(玉米味)”10箱、“無蔗糖法式烤芙條(美國紅提味)”4箱貨值為本案貨值金額,上述產品成本為39.89元/箱,銷售價格為40元/箱,本案貨值金額為1400元,由于無法確定銷售數量,違法所得無法計算。
我局于2021年6月18日向當事人直接送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行使陳述、申辯權。
當事人生產標簽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的規(guī)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對標簽標注事項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奔暗谄呤粭l第一款的規(guī)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不得含有虛假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生產經營者對其提供的標簽、說明書的內容負責?!?/p>
當事人未制作生產記錄和銷售記錄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條的規(guī)定:“食品生產企業(yè)應當建立食品出廠檢驗記錄制度,查驗出廠食品的檢驗合格證和安全狀況,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guī)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檢驗合格證號、銷售日期以及購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應當符合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p>
本案貨值金額為1400元,不足四千元。符合《安徽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第139條第一款、第三款第(一)項的規(guī)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裁量基準的規(guī)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從輕行政處罰,處五千元以上二萬三千元以下罰款:(一)涉案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四千元以下的?!?/p>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違反本法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yè),直至吊銷許可證:(二)生產經營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或者標簽、說明書不符合本法規(guī)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奔暗谝话俣鶙l第一款第(三)項:“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者進貨時未查驗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或者未按規(guī)定建立并遵守進貨查驗記錄、出廠檢驗記錄和銷售記錄制度”的規(guī)定,責令當事人建立食品出廠檢驗記錄制度,決定給予當事人如下行政處罰:
1、警告;
2、沒收“黑糖沙琪瑪”1箱、“超軟沙琪瑪(蜜棗味)”13箱、“超軟沙琪瑪(葡萄干味)”2箱、“無蔗糖法式烤芙條(花生味)”5箱、“無蔗糖法式烤芙條(玉米味)”10箱、“無蔗糖法式烤芙條(美國紅提味)”4箱;
3、罰款6000元。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沒款繳到安徽省政府非稅收入銀行。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的規(guī)定,本局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并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如當事人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安徽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或者馬鞍山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于6個月內依法向馬鞍山市雨山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期間,行政處罰不停止執(zhí)行。
馬鞍山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