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深圳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龍崗監(jiān)管局公布一條行政處罰信息,涉及深圳市佳膳福餐飲服務有限公司銷售抽檢不合格的蔥案。具體信息如下: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深市監(jiān)龍?zhí)幜P〔2023〕龍崗31號 |
處罰名稱: | 深圳市佳膳福餐飲服務有限公司銷售抽檢不合格的蔥案 |
處罰類別1: | 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
處罰類別2: | |
處罰事由: | 農產品及農用物資違法行為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九章法律責任/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違反本法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吊銷許可證:/(一)生產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
處罰結果: | 警告;罰款5000元;沒收違法所得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深圳市佳膳福餐飲服務有限公司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工商登記碼稅務登記號居民身份證號碼91440300MA5FXR7F0K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 | 李**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06-01 |
處罰機關: | 深圳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龍崗監(jiān)管局 |
地方編碼: | |
當前狀態(tài): | |
備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