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3年10月25日,江蘇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網站發(fā)布關于2023年移動電源產品質量省級監(jiān)督抽查情況的通報。
近期,江蘇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組織開展2023年移動電源產品質量省級監(jiān)督抽查。抽查情況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抽查移動電源產品30批次,抽樣范圍覆蓋江蘇省內移動電源生產企業(yè)、江蘇省內各大城市的商場、超市、批發(fā)市場、便利店、專賣店和電商平臺,其中生產企業(yè)1批次,實體店12批次,電商平臺17批次,涉及24家生產企業(yè),6家實體店,12家電商銷售店,發(fā)現(xiàn)不合格產品8批次,其中,實體店4批次,電商4批次,不合格項目為外觀及標識、常溫下的有效輸出容量和轉換效率、紋波和雜訊以及輸出電壓4項指標。
不合格產品包括:1批次“金典科逸”移動電源、1批次“迪士尼/DISNEY”移動電源、1批次“FONENG”移動電源、1批次“ZGA”便攜式移動電源、1批次“樂物 Lewoo”樂物10000mAh雙向快充移動電源、1批次“UEELR 優(yōu)耳”雙USB聚合物移動電源、1批次“Tuo Kang 拓康”無線磁吸充電寶等。
二、抽查結果分析
(一)綜合分析。
1.按樣品來源
(二)檢驗檢測項目分析。
1.不合格項目
本次主要的檢測項目有外觀及標識、接口、常溫下的有效輸出容量、轉換效率、輸出電壓、紋波和雜訊、充電狀態(tài)下的電源適應性、工作條件下的恒定濕熱2h、貯存運輸條件下的恒定濕熱48h。不合格項目為外觀及標識、常溫下的有效輸出容量、轉換效率、輸出電壓、紋波和雜訊。有4批次產品的外觀及標識、5批次產品的常溫下的有效輸出容量、3批次產品的轉換效率、1批次產品的輸出電壓、3批次產品的紋波和雜訊項目不合格。
2.不合格問題分析
(1)有效輸出容量:移動電源大容量的趨勢明顯,從3000mAh到6000mAh再到上萬的不在少數(shù),消費者往往感覺移動電源容量沒有同等容量的手機內置鋰電池用的時間長久,有的商家會多標出三、四百毫安時的容量,甚至有的標注5000mAh而實際只有3000mAh。
(2)外觀及標識:移動電源的外觀標識是生產企業(yè)通過銘牌和使用說明書來傳達給用戶的文字、符號信息,是保證用戶安全操作、正確使用產品的重要措施。不合格的原因是廠家對產品標識不夠重視,沒有認真落實國家標準對產品外觀及標識的要求。
(3)轉換效率:產品的轉換效率值達不到明示值或標準值,說明產品電能的利用率不高。項目不合格的原因是廠家對產品設計不夠重視,或者使用了較為廉價電子元器件,導致產品轉換效率參數(shù)不達標。
(4)輸出電壓:不合格的原因是廠家對沒有嚴格控制相關輸出參數(shù),產品輸出電壓超過標準要求范圍,被充電的電子產品長期在偏離額定輸入電壓下進行充電,可能會導致相關電子元器件損壞,導致被充電產品故障。
(5)紋波和雜訊:紋波的雜訊會降低充電效率、使被充電產品發(fā)熱量增加,降低被充電產品壽命,較強的紋波可能引起浪涌電壓或電流,導致被充電產品故障。
三、工作要求
針對本次省級產品質量監(jiān)督抽查發(fā)現(xiàn)的問題,各設區(qū)市市場監(jiān)管局要按照《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江蘇省省級產品質量監(jiān)督抽查工作規(guī)范》要求,認真做好如下工作。
(一)加強后處理工作。對轄區(qū)內不合格產品生產銷售企業(yè),按照工作規(guī)范要求及時開展整改復查工作,及時落實整改措施并組織復查,形成“閉環(huán)”監(jiān)管。依法組織查處工作,對連續(xù)監(jiān)督抽查不合格的企業(yè),加強跟蹤抽查,嚴肅處理違法行為。
(二)督促落實主體責任。將轄區(qū)內本次省級監(jiān)督抽查不合格生產銷售企業(yè)情況通報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督促企業(yè)依法落實產品質量主體責任,嚴格按照標準組織生產,確保產品質量安全。
(三)組織技術幫扶。組織有關行業(yè)組織和技術機構,幫助企業(yè)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和解決方案,促進質量水平提高。
移動電源產品質量省級監(jiān)督抽查不合格匯總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