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相對人類別: | 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穗海市監(jiān)處罰〔2024〕37號 |
處罰類別: | 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
罰款金額(萬元): | 7.5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 | 0.17672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 | |
違法事實: | 經查明:根據2023年海珠區(qū)電梯監(jiān)督檢驗抽查工作安排,2023年10月9日,本局委托廣東省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對當事人維保的位于海珠區(qū)新港西路82號的8臺自動扶梯進行監(jiān)督抽查。根據在用電梯監(jiān)督檢驗抽查不符合項目通知書和電梯監(jiān)督抽查報告顯示,上述8臺涉案自動扶梯經抽查,分別在“出入口防護措施設置”、“出入口防護措施尺寸”、“梳齒與梳齒板完好狀況”、“電氣安全裝置符合要求”、“F:短接電氣安全回路”等項目抽查內容存在不符合情況,抽查結論不合格。當事人維保的8臺涉案自動扶梯,維保頻次為每半個月一次,每臺每月維保費用含稅價470元,稅率6%,抽查前一次維保時間為2023年10月4日、10月5日。按照當次半個月維保費用扣減稅費后計算,當事人當次維保8臺涉案自動扶梯的稅后所得為8臺×470元/臺/月×(1-6%)×0.5月=1767.2元,故認定當事人違法所得為1767.2元。2023年12月29日,本局向當事人直接送達了穗海市監(jiān)罰告〔2023〕670號《行政處罰告知書》。當事人自收到該告知書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未向本局提出陳述、申辯意見。當事人未按照安全技術規(guī)范要求對電梯進行日常維護保養(yǎng)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電梯的維護保養(yǎng)單位應當在維護保養(yǎng)中嚴格執(zhí)行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保證其維護保養(yǎng)的電梯的安全性能,并負責落實現場安全防護措施,保證施工安全?!钡囊?guī)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八條“違反本法規(guī)定,未經許可,擅自從事電梯維護保養(yǎng)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電梯的維護保養(yǎng)單位未按照本法規(guī)定以及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進行電梯維護保養(yǎng)的,依照前款規(guī)定處罰?!钡囊?guī)定,鑒于當事人未按照安全技術的規(guī)范要求維護保養(yǎng)的電梯臺數為8臺,且涉案8臺電梯中的7臺存在“F:短接電氣安全回路”情況,被建議立即停止使用,違法行為屬于從重處罰的情形,建議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作出以下行政處罰:一、罰款75000元;二、沒收違法所得1767.2元。罰沒款合計76762.2元。當否,呈領導審批。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201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四號)第八十八條第二款電梯的維護保養(yǎng)單位未按照本法規(guī)定以及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進行電梯維護保養(yǎng)的,依照前款規(guī)定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201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四號)第八十八條第一款違反本法規(guī)定,未經許可,擅自從事電梯維護保養(yǎng)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
處罰內容: | 當事人:日立電梯(中國)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經查明:根據2023年海珠區(qū)電梯監(jiān)督檢驗抽查工作安排,2023年10月9日,本局委托廣東省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對當事人維保的位于海珠區(qū)新港西路82號的8臺自動扶梯(注冊代碼:******************01、******************02、******************03、******************10、******************29、******************30、******************31、******************32)進行監(jiān)督抽查。根據在用電梯監(jiān)督檢驗抽查不符合項目通知書和電梯監(jiān)督抽查報告(報告編號:BTC-A923H00100、BTC-A923H00101、BTC-A923H00102、BTC-A923H00103、BTC-A923H00104、BTC-A923H00107、BTC-A923H00108、BTC-A923H00110)顯示,上述8臺涉案自動扶梯經抽查,分別在“出入口防護措施設置”、“出入口防護措施尺寸”、“梳齒與梳齒板完好狀況”、“電氣安全裝置符合要求”、“F:短接電氣安全回路”等項目抽查內容存在不符合情況,抽查結論不合格。當事人維保的8臺涉案自動扶梯,維保頻次為每半個月一次,每臺每月維保費用含稅價470元,稅率6%,抽查前一次維保時間為2023年10月4日、10月5日。按照當次半個月維保費用扣減稅費后計算,當事人當次維保8臺涉案自動扶梯的稅后所得為8臺×470元/臺/月×(1-6%)×0.5月=1767.2元,故認定當事人違法所得為1767.2元。當事人未按照安全技術規(guī)范要求對電梯進行日常維護保養(yǎng)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電梯的維護保養(yǎng)單位應當在維護保養(yǎng)中嚴格執(zhí)行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保證其維護保養(yǎng)的電梯的安全性能,并負責落實現場安全防護措施,保證施工安全?!钡囊?guī)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八條“違反本法規(guī)定,未經許可,擅自從事電梯維護保養(yǎng)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電梯的維護保養(yǎng)單位未按照本法規(guī)定以及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進行電梯維護保養(yǎng)的,依照前款規(guī)定處罰。”的規(guī)定,鑒于當事人違法行為屬于從重處罰的情形,本局決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作出以下行政處罰:一、罰款75000元;二、沒收違法所得1767.2元。罰沒款合計76762.2元。 |
違法行為類型: | 特種機電設備違法行為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日立電梯(中國)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工商登記碼稅務登記號事業(yè)單位證書號社會組織登記證號91440101708371309M |
法定代表人: | 鄭小強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4-01-10 |
公示截止期: | 2027-01-10 |
處罰機關: | 廣州市海珠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
數據來源單位: | 廣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廣州市知識產權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