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消息 近期,廣州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對本市生產領域的LED室內照明產品質量進行了監(jiān)督抽查,共抽查了5家企業(yè)生產的6批次產品,經檢驗,有2家企業(yè)生產的2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要求。
本次監(jiān)督抽查依據國家強制性標準GB 7000.1-2007《燈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與試驗》、GB 7000.201-2008《燈具 第2-1部分:特殊要求 固定式通用燈具》、GB 7000.202-2008《燈具 第2-2部分:特殊要求 嵌入式燈具》、GB 17625.1-2003《電磁兼容限值、諧波電流發(fā)射限值(設備每相輸入電流≤16A)》和GB 24906-2010《普通照明用50V以上自鎮(zhèn)流LED燈 安全要求》等標準,對LED室內照明產品(LED球泡燈、LED燈管、LED筒燈、LED射燈)進行檢驗,其中對LED球泡燈的標志、互換性、意外接觸帶電部件的防護、潮濕處理后的絕緣電阻和介電強度、機械強度、燈頭溫升、耐熱性、防火與防燃和諧波電流項目進行了檢驗;對LED燈管按產品明示企標檢驗;對LED筒燈的結構(導線管)、外部接線(電源連接方式)、外部接線(截面積)、內部接線(截面積)、防觸電保護、耐久性試驗、耐熱、耐火和耐電痕(耐熱)和諧波電流項目進行檢驗;對LED射燈的結構(導線管)、外部接線(電源連接方式)、外部接線(截面積)、內部接線(截面積)、防觸電保護、耐久性試驗、耐熱、耐火和耐電痕(耐熱)和諧波電流進行檢驗。
主要不合格項目及情況分析
1、外部接線(截面積):本次抽查中有1批次產品不合格。主要表現為產品的外部接線截面積比標準要求值偏小,截面積較小的電源線在外部使用環(huán)境和場合的影響下更容易老化或者斷裂,從而導致燈具的使用不安全。
2、潮濕處理后的介電強度:本次抽查中有1批次產品不合格。主要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yè)在元器件選用(如隔離變壓器、繞組)等方面存在質量問題,或是燈具爬電距離不滿足標準要求,導致燈泡擊穿。
2012年廣州市LED室內照明產品質量監(jiān)督抽查不合格產品及其企業(yè)名單
標稱生產企業(yè) | 產品名稱 | 商標 | 號型規(guī)格 | 生產日期/批號 | 綜合判定 | 不合格項目 |
廣州亮點燈飾有限公司 | LED點光源 | 亮點 | LDWY-YD66-12LED | 2012-10-25 | 不合格 | 外部接線(截面積) |
廣州鑫美照明有限公司 | 球泡燈 | Shineme | 功率3W、電壓AC100~265V | 2012-1-9 | 不合格 | 標志;潮濕處理后的絕緣電阻和介電強度 |
2012年廣州市LED室內照明產品質量監(jiān)督抽查合格產品及其企業(yè)名單
標稱生產企業(yè) | 產品名稱 | 商標 | 號型規(guī)格 | 生產日期/批號 | 綜合判定 |
廣州市樺桉照明有限公司 | LED天花燈(LED射燈) | 樺桉 | 300mA/DC 15V,3W 型號:HACL-03 | 2012-8-1 | 合格 |
廣州廣日電氣設備有限公司 | 薄型LED簡燈 | EFG | EFG-TD/165-9W02 | 2012-5-29 | 合格 |
廣州亮天照明器具有限公司 | LED天花射燈 | ESKY | LTS-TH3W-1 | 2012-9-1 | 合格 |
廣州鑫美照明有限公司 | 筒燈 | Shine me | SML-CD-B5W | 2012-10-12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