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0年溧水區(qū)食品安全監(jiān)督抽檢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公告(第四期)
近期,南京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及溧水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組織了對我區(qū)食品安全監(jiān)督抽檢,其中涉及我區(qū)部分企業(yè)生產經營的不合格食品,現(xiàn)將對相關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企業(yè)的處置情況公布,詳情請見附件。
附件:
關于 2020 年溧水區(qū)食品安全監(jiān)督抽檢不合格食品
核查處置情況的公告 ( 第四期 )
2020年,南京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及溧水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組織了對我區(qū)食品安全監(jiān)督抽檢,其中涉及我區(qū)部分企業(yè)生產經營的不合格食品,現(xiàn)將我局對相關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企業(yè)的處置情況公布如下:
1、南京市溧水區(qū)和鳳中心小學使用的復用餐飲具(餐盤、碗)處置情況:
?。ǔ闃訂尉幪柗謩e為:DC20320100296740504、DC20320100296740505)
上述復用餐飲具(餐盤、碗)產品不合格項目均為陰離子合成洗滌劑,檢驗結果分別為:復用餐飲具(餐盤)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0.0012mg/100cm、復用餐飲具(碗)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0.0038mg/100cm?,標準指標:不得檢出。被抽樣單位:南京市溧水區(qū)和鳳中心小學,被抽樣單位地址:南京市溧水區(qū)和鳳和泰103。經查,抽樣當日學校供應的復用餐飲具(餐盤)1200個、復用餐飲具(碗)120個,該消毒餐具不對外銷售,就餐學生用餐后留在學校食堂,由學校食堂工作人員回收清洗消毒。截至目前,已完成產品不合格原因排查、整改提高,經排查,產品不合格原因是由于上述產品在清洗后未漂洗干凈引起。針對當事人使用經抽樣檢驗清洗消毒不合格復用餐飲具(餐盤、碗)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guī)定,本局依據(jù)《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guī)定,當場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溧市監(jiān)當處字〔2020〕15002號。
2、南京市溧水區(qū)和鳳鎮(zhèn)幼兒園使用的復用餐飲具(勺子、碗)處置情況:
(抽樣單編號分別為:DC20320100296740451、DC20320100296740450)
上述復用餐飲具(勺子、碗)產品不合格項目均為陰離子合成洗滌劑,檢驗結果分別為:復用餐飲具(勺子)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0.0035mg/100cm、復用餐飲具(碗)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0.0056mg/100cm?,標準指標:不得檢出。被抽樣單位:南京市溧水區(qū)和鳳鎮(zhèn)幼兒園,被抽樣單位地址:南京市溧水區(qū)和鳳鎮(zhèn)雙牌石鳳凰路98號。經查,抽樣當日幼兒園供應的復用餐飲具(勺子)150個、復用餐飲具(碗)20個,該消毒餐具不對外銷售,就餐小朋友用餐后留在幼兒園學校食堂,由幼兒園食堂工作人員回收清洗消毒。截至目前,已完成產品不合格原因排查、整改提高,經排查,產品不合格原因是由于上述產品在清洗后未漂洗干凈引起。針對當事人使用經抽樣檢驗清洗消毒不合格復用餐飲具(餐盤、碗)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guī)定,本局依據(jù)《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guī)定,當場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溧市監(jiān)當處字〔2020〕15001號。
3、南京市溧水區(qū)白馬鎮(zhèn)中心幼兒園使用的復用餐飲具(碗)處置情況:
(抽樣單編號:DC20320100296740386)
上述復用餐飲具(碗)產品不合格項目均為陰離子合成洗滌劑,檢驗結果為: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0.042mg/100c,標準指標:不得檢出。被抽樣單位:南京市溧水區(qū)白馬鎮(zhèn)中心幼兒園,被抽樣單位地址:南京市溧水區(qū)白馬鎮(zhèn)東街24號。經查,抽樣當日幼兒園供應的復用餐飲具(碗)500個,該消毒餐具不對外銷售,就餐小朋友用餐后留在幼兒園學校食堂,由幼兒園食堂工作人員回收清洗消毒。截至目前,已完成產品不合格原因排查、整改提高,經排查,產品不合格原因是由于上述產品在清洗后未漂洗干凈引起。針對當事人使用經抽樣檢驗清洗消毒不合格復用餐飲具(餐盤、碗)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guī)定,本局依據(jù)《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guī)定,當場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溧市監(jiān)當處字〔2020〕16001號。
4、南京市溧水區(qū)晶橋中心小學使用的復用餐飲具(餐盤、碗)處置情況:
(抽樣單編號分別為:DC20320100296740531、DC20320100296740530)
上述復用餐飲具(餐盤、碗)產品不合格項目均為陰離子合成洗滌劑,檢驗結果分別為:復用餐飲具(餐盤)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0.0073mg/100cm、復用餐飲具(碗)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0.0066mg/100cm?,標準指標:不得檢出。被抽樣單位:南京市溧水區(qū)晶橋中心小學,被抽樣單位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溧水區(qū)晶橋集鎮(zhèn)。經查,抽樣當日學校供應的復用餐飲具(餐盤)400個、復用餐飲具(碗)400個,該消毒餐具不對外銷售,就餐學生用餐后留在學校食堂,由學校食堂工作人員回收清洗消毒。截至目前,已完成產品不合格原因排查、整改提高,經排查,產品不合格原因是由于上述產品在清洗后未漂洗干凈引起。針對當事人使用經抽樣檢驗清洗消毒不合格復用餐飲具(餐盤、碗)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guī)定,本局依據(jù)《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guī)定,當場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溧市監(jiān)當處字〔2020〕19011號。
5、南京市溧水區(qū)晶橋中心幼兒園使用的復用餐飲具(碗)處置情況:
?。ǔ闃訂尉幪枺篋C20320100296740550)
上述復用餐飲具(碗)產品不合格項目均為陰離子合成洗滌劑,檢驗結果為: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0.039mg/100c,標準指標:不得檢出。被抽樣單位:南京市溧水區(qū)晶橋中心幼兒園,被抽樣單位地址:南京市溧水區(qū)晶橋鎮(zhèn)緯二路。經查,抽樣當日幼兒園供應的復用餐飲具(碗)100個,該消毒餐具不對外銷售,就餐小朋友用餐后留在幼兒園學校食堂,由幼兒園食堂工作人員回收清洗消毒。截至目前,已完成產品不合格原因排查、整改提高,經排查,產品不合格原因是由于上述產品在清洗后未漂洗干凈引起。針對當事人使用經抽樣檢驗清洗消毒不合格復用餐飲具(餐盤、碗)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guī)定,本局依據(jù)《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guī)定,當場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溧市監(jiān)當處字〔2020〕19012號。
6、南京市溧水區(qū)實驗小學食堂使用的復用餐飲具(餐盤)處置情況:
?。ǔ闃訂尉幪枺篋C20320100296740703)
上述復用餐飲具(餐盤)產品不合格項目均為陰離子合成洗滌劑,檢驗結果為: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0.016mg/100c,標準指標:不得檢出。被抽樣單位:南京市溧水區(qū)實驗小學食堂,被抽樣單位地址:南京市溧水區(qū)永陽街道通濟街實驗巷15號。經查,抽樣當日學校供應的復用餐飲具(餐盤)2000個,該消毒餐具不對外銷售,就餐學生用餐后留在學校食堂,由學校食堂工作人員回收清洗消毒。截至目前,已完成產品不合格原因排查、整改提高,經排查,產品不合格原因是由于上述產品在清洗后未漂洗干凈引起。針對當事人使用經抽樣檢驗清洗消毒不合格復用餐飲具(餐盤)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guī)定,本局依據(jù)《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guī)定,當場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溧市監(jiān)當處字〔2020〕12006號。
7、南京市溧水區(qū)南甜生鮮超市店經營的鯽魚的處置情況:
?。ǔ闃訂尉幪枺篘CP20320117163843323)
上述產品不合格項目:恩諾沙星,檢驗結果:恩諾沙星349.5ug/kg,標準指標≤100ug/kg。經查,該批次產品購進日期為20200702,購進數(shù)量為6.4kg,進價32元/kg,貨值204.8元,銷售價33元/kg,貨值211.2元,已全部售完(含抽樣1.41kg),實施主動召回,未能召回到該批次產品。截至目前,已完成產品控制,原因排查,經排查,產品不合格的原因是該批次產品在養(yǎng)殖環(huán)節(jié)使用獸藥不當造成。針對當事人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鯽魚,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率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第六十五條的規(guī)定,依據(jù)《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四款及《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guī)定,給予當事人警告、沒收違法所得6.4元、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溧市監(jiān)行罰字【2020】108號。
8、溧水區(qū)袁善霞水產品經營部經營的黑魚的處置情況:
?。?)(抽樣單編號:NCP20320100216734394)
上述產品不合格項目:氧氟沙星,檢驗結果:氧氟沙星10.8ug/kg,標準指標為不得檢出。經查,該批次產品購進日期為20200713,購進數(shù)量為7.5kg,進價19元/kg,貨值142.5元,銷售價20地/kg,貨值150元,已全部售完(含抽樣1.9kg),實施主動召回,未能召回到該批次產品。
?。?)(抽樣單編號:NCP20320117163846458)
上述產品不合格項目:氧氟沙星,檢驗結果:氧氟沙星11.5ug/kg,標準指標為不得檢出。經查,該批次產品購進日期為20200726,購進數(shù)量為6kg,進價19元/kg,貨值114元,銷售價20元/kg,貨值120元,已全部售完(含抽樣2.32kg),實施主動召回,未能召回到該批次產品。
截至目前,已完成產品控制,原因排查,經排查,上述兩批產品產生不合格的原因是在養(yǎng)殖環(huán)節(jié)使用獸藥不當引起。針對當事人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黑魚,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第六十五條的規(guī)定,本局依據(jù)《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二款及《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guī)定,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13.5元、四款4000元的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溧市監(jiān)行罰字【2020】107號。
9、南京市溧水區(qū)友娣水產經營部經營的鳊魚的處置情況:
(抽樣單編號:NCP20320100216734560)
上述產品不合格項目:恩諾沙星,檢驗結果:恩諾沙星376ug/kg,標準指標≤100ug/kg。經查,該批次產品購進日期為20200715,購進數(shù)量為9kg,進價20元/kg,貨值180元,銷售價32元/kg,貨值288元,已全部售完(含抽樣2.31kg),實施主動召回,未能召回到該批次產品。截至目前,已完成產品控制,原因排查,經排查,上述產品產生不合格的原因是在養(yǎng)殖環(huán)節(jié)使用獸藥不當引起。當事人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鳊魚,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率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第六十五條的規(guī)定,依據(jù)《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四款及《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guī)定,給予當事人警告、沒收違法所得108元、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溧市監(jiān)行罰字【2020】106號。
10、南京市溧水區(qū)南京青麥供應鏈有限公司溧水中山路分公司經營的豬后腿肉和鳊魚的處置情況:
?。ㄘi后腿肉:抽樣單編號:NCP:20320100216735107)
上述產品不合格項目:五氯酚酸鈉(以五氯酚計),檢驗結果:五氯酚酸鈉(以五氯酚計)4.9ug/kg,標準指標:不得檢出。經查,該批次產品購進日期為20200721,購進數(shù)量為11kg,進價50.8元/kg,貨值558.8元,銷售價57.96元/kg,貨值637.56元,已全部售完(含抽樣2.302kg),實施主動召回,未能召回到該批次產品。截至目前,已完成產品控制,原因排查,經排查,上述產品產生不合格的原因是由于豬在養(yǎng)殖環(huán)節(jié)喂用飼料不當引起。當事人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豬后腿肉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guī)定,依據(jù)《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和《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guī)定,給予當事人沒收違法所得78.76元、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溧市監(jiān)行罰字【2020】113號。
?。~:抽樣單編號:NCP:20320100216735110)
上述產品不合格項目:恩諾沙星,檢驗結果:恩諾沙星1067×103ug/kg,標準指標:≤100ug/k。經查,該批次產品購進日期為20200720,購進數(shù)量為2.5kg,進價16元/kg,貨值40元,銷售價23.16元/kg,貨值57.9元,已全部售完(含抽樣1.872kg),實施主動召回,未能召回到該批次產品。截至目前,已完成產品控制,原因排查,經排查,該批次產品不合格原因是由于在養(yǎng)殖環(huán)節(jié)使用獸藥不當引起。當事人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鳊魚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第六十五條的規(guī)定,依據(jù)《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四款和《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guī)定,給予當事人沒收違法所得17.9元、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溧市監(jiān)行罰字【2020】113號。
南京市溧水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