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73歲消費者鄒先生發(fā)現(xiàn)其支付平臺賬單有筆200元消費記錄,顯示用于充值YY直播平臺(廣州津虹網(wǎng)絡傳媒有限公司旗下)一個YY賬號,消費時間是2021年10月份。
鄒先生自稱從未接受過該平臺任何直播服務,也不清楚該賬號的來源,于是要求YY直播平臺退還200元,但遭到對方拒絕,遂向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投訴。
廣東省消委會接訴后,立即通過400客服電話聯(lián)系YY直播平臺,要求平臺幫助鄒先生核實其個人賬號的消費信息。YY直播平臺客服在消委會介入后,始終以賬號信息屬個人隱私、公司只配合公安部門調查為由,拒絕履行法定義務,堅持讓鄒先生報警,由公安部門調查后再決定是否退款。
在廣東省消委會的堅持下,平臺只透露了鄒先生充值的錢已全部用于打賞平臺主播,其余的信息始終拒絕提供,案件調解被迫中止。
廣東省消委會認為,根據(j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個人信息保護法》《電子商務法》等法律有關規(guī)定,消費者鄒先生在YY平臺的消費記錄屬于其個人信息,而YY平臺作為處理消費者個人信息的平臺經(jīng)營者,應當尊重消費者的查閱權和復制權,不應設置門檻將消費者拒之門外。尤其是當消費者權益受損時,涉事的YY直播平臺本應積極提供相關信息,為消費者維權提供便利,現(xiàn)在卻以“只配合公檢法部門調查”等理由,百般推脫,明顯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