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7月10日,北京市房山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對北京京房美廉美超市有限公司房山龍湖店作出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京房市監(jiān)處罰〔2023〕1273號。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京房市監(jiān)處罰〔2023〕1273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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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對人名稱 | 北京京房美廉美超市有限公司房山龍湖店 | |
行政相對人類別 | 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110111MA04EPUB6Q |
工商注冊號 | 110111031806490 | |
組織機構代碼 | —— | |
稅務登記號 | —— | |
事業(yè)單位證書號 | —— | |
社會組織登記證號 | —— | |
相對人證件號碼 | —— | |
法定代表人 | 胡煒 | |
違法行為類型 | 《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 | |
違法事實 | 上述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禁止銷售下列食用農產品:(二)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的規(guī)定,屬于經營農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用農產品的違法行為。 | |
處罰依據 | 《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二款 | |
處罰類別 | 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 |
處罰內容 | 現(xiàn)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決定處罰如下:罰款:9000元;沒收違法所得:319.2元; | |
罰款金額(萬元) | 0.9 |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 | 0.03192 |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 | ——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07-10 | |
處罰有效期 | 2099-12-31 | |
公示截止期 | 2023-10-10 | |
處罰機關 | 北京市房山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 |
備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