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wǎng)訊 近日,北京市豐臺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對北京暖陽首霞商貿有限公司大瓦窯分店作出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京豐市監(jiān)處罰〔2023〕892號。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京豐市監(jiān)處罰〔2023〕892號 | |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北京暖陽首霞商貿有限公司大瓦窯分店 | |
行政相對人類別 | 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110106MA01PXJH4P |
工商注冊號 | 110106028387401 | |
組織機構代碼 | —— | |
稅務登記號 | —— | |
事業(yè)單位證書號 | —— | |
社會組織登記證號 | —— | |
相對人證件號碼 | —— | |
法定代表人 | 張玉環(huán) | |
違法行為類型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十)項 | |
違法事實 | 經(jīng)查,2023年8月14日,我局接舉報稱該單位銷售過期的雞肉香腸,經(jīng)查該單位于2023年的7月6日從北京中商惠民智盛科技有限公司進的,共進50根,進價是每根0.82元,生廠日期是2023年的4月3日,保質期120天。自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15日共銷售過期的雞肉香腸5根,每根銷價是1.5元,銷售額共計7.5元。屬于銷售過期食品。 | |
處罰依據(jù)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 | |
處罰類別 | 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 |
處罰內容 | 現(xiàn)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決定處罰如下:罰款:1000元;沒收違法所得:7.5元; | |
罰款金額(萬元) | 0.1 |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 | 0.00075 |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 | ——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11-20 | |
處罰有效期 | 2099-12-31 | |
公示截止期 | 2024-02-20 | |
處罰機關 | 北京市豐臺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 |
發(fā)布日期 | 2023/11/21 | |
備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