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重慶市長壽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發(fā)布關于對抽檢不合格(問題)食品核查處置的信息公告。
重慶市長壽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關于對抽檢不合格(問題)食品核查處置的信息公告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況
2023年7月7日,本局委托重慶市涪陵食品藥品檢驗所對重慶市長壽區(qū)你我他商貿連鎖有限公司晏家一店銷售的紅小米辣(購進日期:2023-07-07)進行監(jiān)督抽檢?,F(xiàn)場填寫重慶市食品安全抽樣檢驗告知書1份,食品安全抽樣檢驗抽樣單1份(抽樣單編號:DBJ23500115650330899),并現(xiàn)場拍攝了樣品、抽樣人員、被抽樣人員照片4張。2023年7月31日,重慶市涪陵食品藥品檢驗所出具了檢驗報告(No:D23SC06298),該批次紅小米辣的檢驗結論為“鎘(以Cd計)項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核查處置情況
(一)監(jiān)管部門的調查處理情況:2023年08月01日,執(zhí)法人員向當事人送達了上述《檢驗報告》、檢驗結果告知書,口頭及書面告知當事人對檢驗過程、檢驗結果有異議應于7個工作日內向我局書面提出。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異議。本案經局領導批準立案調查。
(二)產品控制情況:當事人共購進該批次不合格紅小米辣1.2kg,除抽檢檢驗1.056kg,其余已銷售完畢。當事人接到《檢驗結果通知書》后,采取以店堂告示方式通知消費者退貨,但整改期間一直未接到消費者前來退貨,期間亦未接到購買食用此不合格食品導致不良反應的報告。
(三)違法行為查處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guī)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作出如下處罰:1、警告;2、沒收違法所得;3、罰款。
(四)原因排查及當事人整改情況:經當事人排查,紅小米辣鎘(以Cd計)項目抽檢不合格是由于當事人沒做好進貨查驗,購進銷售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整改情況:當事人立即停止銷售不合格批次食品,以店堂告示方式通知消費者退貨并開展自查,嚴格履行進貨查驗義務,嚴格收集查驗進貨食品的合格證明文件,杜絕此類事件發(fā)生,合法生產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