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江西省永修縣市場監(jiān)管局新城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發(fā)出首份責令改正通知書,對永修縣文體活動中心在開展以收取預付款方式提供文體服務活動中,未與消費者訂立書面合同的行為,依法作出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當天,新城分局根據消費者投訴到永修縣文體活動中心,該單位在2023年舉辦以收取預付款方式提供文體服務的相關活動。經查,該單位雖然設置會員辦卡的細則或合同(協(xié)議),但未說明預付款退還方式、違約責任等事項,因此出現消費者辦卡時不了解會員卡使用規(guī)則,持卡到該單位享受服務時又被告知相關文體活動暫未開展,需順延等投訴情況。
上述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經營者以收取預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與消費者訂立書面合同,約定商品或者服務的具體內容、價款或者費用、預付款退還方式、違約責任等事項”的規(guī)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第五十條規(guī)定,結合當事人屬于首次違法,未存在欺詐消費者等情節(jié),新城分局工作人員現場對當事人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下一步,永修縣市場監(jiān)管局新城分局將加大法律法規(guī)宣傳力度,加強日常監(jiān)管,進一步規(guī)范預付式消費市場經營秩序,嚴厲打擊預付式消費違法違規(guī)行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通訊員 魏旭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