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一
搶購到低價商品,已經支付完畢,賣家卻以標錯價格為由拒不發(fā)貨。拖了半年后,賣家聲稱要起訴到法院撤銷我的訂單。這合理嗎?
首先,要確認合同是否成立并生效。如果下單時,商品詳情頁對商品的名稱、外觀、規(guī)格、價款、商品編碼、功能、運費負擔等情況均予以標明,消費者點擊購買、確認付款方式及送貨地址時,交易就已達成。
其次,要看商家是否有權撤銷這筆訂單。如果商家標錯價格有事實依據(jù),可以認定為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那么商家確實享有撤銷權。但需要注意的是,商家應當在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己標錯價格之日起九十日內行使撤銷權,而且應當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提出。超出這一期限,商家的撤銷權已經消滅,那么商家就應當履行發(fā)貨義務。
問題二
我是一名中間商,專門做“一件代發(fā)”的銷售模式。有顧客從我的網店下單后,我就讓上游廠家直接給顧客發(fā)貨,從中賺差價。近期有多人投訴我賣的是假貨,但這些商品都是上游廠家直接寄給顧客的,我沒有經手,也沒有能力鑒別真?zhèn)?,也需要承擔責任嗎?/p>
用“一件代發(fā)”方式銷售產品,只在進貨渠道上與傳統(tǒng)商家有所不同,并不影響銷售者身份的認定。作為銷售者,商家負有確保產品為正品的義務,進貨渠道的差異不能免除商家的查驗義務。
問題三
我參加了商家舉辦的“零元購跑步機”活動。商家稱購買商品后堅持跑步40天并打卡,就能退全款。但完成打卡任務后,商家多次拖延退款。我該怎么維權?
在買賣合同合法有效的情況下,雙方均應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消費者根據(jù)活動要求完成了打卡任務,商家就應當遵守合同約定,履行退款義務。若還款期限已過,商家仍未履行,那就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問題四
我是一名App開發(fā)者,用戶可以在平臺上充值、提現(xiàn)。但近期App出現(xiàn)單次充值獲得雙倍金額的漏洞,有用戶利用該漏洞多次超額提現(xiàn),導致平臺虧損。我可以主張用戶返還嗎?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條規(guī)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jù),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用戶利用平臺漏洞,獲得多于其在平臺應獲得的利益并無法律根據(jù),造成平臺損失,屬于不當?shù)美?,平臺可以主張由用戶退還超額部分的款項。
問題五
我原本運營一家網站,后來域名到期后沒有續(xù)費,也沒有注銷備案。這樣有問題嗎?
有問題!未及時變更、注銷網站的備案信息,將面臨責令改正并罰款的處罰。根據(jù)《非經營性互聯(lián)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未在規(guī)定時間履行備案變更手續(xù),或未依法履行備案注銷手續(xù),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一萬元罰款。一旦發(fā)生網站侵權,備案人在不能證明自身并非實際運營者的情況下,將面臨承擔民事侵權責任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