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wǎng)訊 近日,信用中國(廣東茂名)網(wǎng)站發(fā)布一條處罰信息,涉及化州市平定鎮(zhèn)清清食品店,該店未按照許可范圍從事餐飲服務經營活動被處罰。具體信息如下:
行政處罰相對人類別 | 個體工商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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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化市監(jiān)處字〔2023〕153號 | ||||
處罰類別 | 沒收非法財物;罰款 | ||||
罰款金額(萬元) | 1.000000 |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 | 0.000000 |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 | -- | ||||
違法事實 | 未按照許可范圍從事餐飲服務經營活動 | ||||
處罰依據(jù) | 《廣東省食品安全條例》第六十條 | ||||
處罰內容 | 1、依法沒收涉案的物品;2、處以人民幣壹萬元整(¥10000)的罰款。 | ||||
違法行為類型 | 民事違法行為 |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化州市平定鎮(zhèn)清清食品店 |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工商注冊號稅務登記號事業(yè)單位證書號社會組織登記證號法定代表人92440982MA54K1LEXK----------莫*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04-21 |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4-04-21 | ||||
處罰機關 | 化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 ||||
數(shù)據(jù)來源單位 | 化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