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超眾 趙登巖
本報訊 (許超眾 趙登巖)安徽長豐海螺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豐海螺公司”)將被合肥市重點局記入“大建設”“黑名單”。這是記者23日上午從關于合肥“大建設”重點工程主材(水泥)供應情況新聞通報會上了解到的。該局在通報會上宣布,已經決定向合肥市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合肥市重點局將提請仲裁要求長豐海螺公司繼續(xù)履行政府采購合同,根據(jù)工程需要,保質、足量供應水泥,并賠償施工單位自購水泥產生的差價損失,以及即日起因長豐海螺公司供給不足而導致施工單位自購水泥的差額損失。同時追訴長豐海螺公司的違約責任,要求其賠償水泥總價款10%的違約金,并將其記入合肥市“大建設”“黑名單”,驅逐出合肥建筑市場。
據(jù)介紹,去年8月,該局與長豐海螺公司簽訂了水泥總采購合同,之后雙方陸續(xù)簽訂了分項水泥采購合同,合同明確約定了水泥交貨品種、數(shù)量、質量及交貨期限等,約定水泥總供應量為69萬余噸。自今年10月10日開始,由于電力調控的影響,市政府及市經信委等有關部門主動給予了長豐海螺公司重點支持,在電力調控期間相應增加了供電量,足以滿足該公司“大建設”所需水泥生產的電力需求。然而,長豐海螺公司未能依約根據(jù)合同要求的時間及需要量供應水泥。在重點工程裕溪路高架橋、暢通一環(huán)J標段、南北高架一號線三大項目中,10月份日均水泥需求量為1096.5噸,長豐海螺公司日均供給387噸,供給量僅為需求量的35%;11月份日均水泥需求量為1996噸,長豐海螺公司日均供給僅512噸,供需比下降25%。
今年12月1日,電力調控結束,企業(yè)生產已完全恢復正常,但長豐海螺公司又以原材料漲價過高、水泥價格上漲為由,拒不按需足量履約。為督促長豐海螺公司嚴格履行合同條款,市重點局多次與長豐海螺公司協(xié)商。12月7日,市政府組織召開了市法制辦、重點局、招管辦、長豐海螺公司、長豐縣政府、造價站等部門參加的協(xié)調會,當日市政府向長豐海螺水泥公司致函,要求其按月履行合同。市重點局也于當日向長豐海螺公司發(fā)去律師函。安徽海螺水泥公司于12月10日復函,明確要求市政府按市場價調整水泥供應價格。
市重點局表示,長豐海螺公司拒不按合同約定足量供應水泥的違約行為,直接導致合肥“大建設”重點工程在施工的黃金季節(jié)處于半停工狀態(tài),項目工期嚴重滯后,并影響到軌道交通車站等深基坑維護項目的結構安全,施工單位也因待料停工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社會各方反響強烈。在多方協(xié)調無果的情況下,各施工單位被迫采取自購方式,累計采購水泥5萬噸左右,由此已產生的合同差價損失約13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