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報記者 孫琪
本報訊昨日,上交所公告,其在日常信息披露監(jiān)管中發(fā)現,博通股份的股東黃永飛及其一致行動人顧萍、黃凱凱、黃培、秦偉、秦晶晶、顧春泉在信息披露和股份買賣等方面存在違規(guī)事項,并于2016年3月14日召開紀律處分委員會,形成了紀律處分決定。
上交所相關人士表示,黃永飛與顧萍、黃凱凱、黃培、秦偉、秦晶晶、顧春泉為親屬關系。2015年9月9日,黃永飛、顧萍、黃凱凱對外披露了三人合計持股超過公司股份5%的權益變動報告。而自2015年7月9日起,黃培、秦偉、秦晶晶、顧春泉等四人也已買入公司股票,但黃永飛等三人在權益變動報告隱瞞其與黃培等四人存在一致行動關系,后經上交所關注問詢后才予以披露。黃培、秦偉、秦晶晶、顧春泉四人在黃永飛及其一致行動人于2015年8月12日合計持有公司股份達到5%后,仍頻繁買賣公司股票,違反《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5〕18號》公告的相關規(guī)定。
上交所表示,黃永飛及其一致行動人作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其在信息披露過程中隱瞞一致行動關系,違反了《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的規(guī)定。黃培、秦偉、秦晶晶、顧春泉違規(guī)減持公司股票,還嚴重違反了《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5〕18號》第一條關于“從即日起6個月內,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和持股5%以上股東(以下并稱大股東)及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通過二級市場減持本公司股份”的規(guī)定。
鑒于上述違規(guī)事實和情節(jié),經上交所紀律處分委員會審核通過,上交所決定:對西安博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股東黃培、秦偉、秦晶晶、顧春泉予以公開譴責,對黃永飛、顧萍、黃凱凱予以通報批評。對于上述紀律處分,上交所表示還將通報中國證監(jiān)會和陜西省人民政府,并將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