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市私人小客車合乘出行管理規(guī)定》(以下簡稱《規(guī)定》)中不僅明確了每輛車每天合乘出行次數(shù)不得超過4次,還厘清了非法營運行為與合乘的界限。
什么是合乘?拼車、順風車
所稱合乘,又稱拼車、順風車,是指由合乘出行提供者事先發(fā)布出行信息,出行線路相同的人選擇乘坐合乘出行提供者的小客車、分攤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費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合乘出行不以營利為目的,不屬于道路客運經(jīng)營行為。
合乘范圍:限本市,不得巡游招人
合乘出行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服務范圍限于本市行政區(qū)域內;合乘車輛應當為駕駛員本人所有、具有本市車籍的7座及以下非營運小型客車且車輛在安全技術檢驗有效期內;出行線路應當由合乘出行提供者通過合乘信息服務平臺發(fā)布,禁止以巡游方式招攬合乘者。
合乘費用:每公里運價不得高于出租車的50%
合乘出行提供者應當免收費用或與合乘者均攤共同出行期間的車輛燃料成本、路橋通行費等直接費用,不得收取計時費用及其他費用;需分攤的每公里合乘費用總額不得高于巡游出租汽車每公里里程運價的50%。
合乘次數(shù):每天不超4次 無時間段限制
之前的征求意見稿中對合乘的時間作了規(guī)定,工作日合乘的,應在通勤時段(7:00—9:00,16:30—18:30)進行,每車每日合乘出行不得超過2次。而此次《規(guī)定》明確每輛車每天合乘出行次數(shù)不得超過4次,且沒有對具體時間作規(guī)定。
如何監(jiān)管?相關信息接入政府監(jiān)管平臺
合乘服務軟件應當從技術上限定合乘次數(shù)、合乘服務范圍等,不得設置合乘出行提供者預先查詢合乘者需求信息的功能,禁止違反合乘規(guī)定的其他服務行為。
合乘信息服務平臺應當將提供合乘出行的車輛相關信息接入政府監(jiān)管平臺,實時傳輸合乘出行信息。合乘信息服務平臺不得通過獎勵、補貼等手段,吸引合乘出行提供者從事或變相從事非法營運。
沈陽晚報、沈陽網(wǎng)記者 呂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