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據上海市工商局官網消息,該局近期集中組織力量對長寧區(qū)5家綜合超市銷售的35個批次電蚊香器、電子滅蚊器、充電電蚊拍進行了市場檢查和質量抽檢。經檢測,有1個批次電子滅蚊器不合格,不合格率檢出率為2.9%。
抽檢發(fā)現,上海聯(lián)家超市有限公司古北店經營的標稱中山市金天生活電器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HD-70 行“金天”全自動吸蚊器結構項目不合格。根據抽檢結果,工商部門已責令相關經營者立即停止銷售不合格商品,對庫存產品、在售產品進行全面清理,督促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經營者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主動采取措施,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并依法對銷售不合格商品的經營者立案調查。
同時,工商部門提醒消費者,選購電熱蚊香時,注意塑料件不應有明顯缺陷及翹曲變形、裂紋、劃痕、毛刺,電加熱器各零部件組裝應配合牢固,緊固件不松動,金屬部件沒有銹斑。蚊香片應完整無缺損、霉變,表面應無明顯色差,使用時氣味應芳香適宜,無刺激感,無灰渣,無明火。液體蚊香的藥液應無分層、結晶、沉淀,使用時應無明顯煙霧及刺激性氣味。
選購電子滅蚊器、電蚊拍時,要通電檢查誘蚊紫外線光管,查看光管發(fā)光是否正常不閃爍,用帶絕緣的螺絲刀將高壓電網短路,應有“噼啪”聲。另外,通電后,使用者的手指不要觸碰到器具內的高壓電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