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找物流公司郵寄茶幾退還廠家,沒想到運輸途中茶幾受損,廠家拒收。消費者要求物流公司按照價賠償,而物流公司只同意按運費賠償。近日,福建省壽寧縣消委會鰲陽鎮(zhèn)分會成功調(diào)解了這樣一起糾紛,物流公司賠償了消費者的損失。
據(jù)介紹,福建省壽寧縣消費者吳女士于2017年3月20日從福州廠家處購買茶幾一套,價值5300元,通過鑫宇物流配送。因消費者對收到的茶幾款式不是很喜歡,與廠家溝通后決定退貨,便于3月25日仍委托鑫宇物流將茶幾寄回廠家,并付運費300元。
但在寄往福州的運輸途中,茶幾損壞,致使廠家拒收不予退貨。由于吳女士在寄貨時未對茶幾進行保價,鑫宇物流以此為由,拒絕了吳女士對茶幾進行全額賠償?shù)囊?,只同意賠付300元的運費損失,為此雙方險些大打出手。
在與被投訴方多次溝通、爭吵無效下,4月5日,消費者向壽寧縣消委會鰲陽分會投訴。
鰲陽消委分會調(diào)查確認:茶幾是吳女士從福州廠家購買且有正規(guī)發(fā)票,價格與其所述相符;吳女士出具了物流公司受理該單物流業(yè)務時其保留的存根聯(lián),上面標明郵寄物品確系茶幾。
物流公司承認就其工作失誤導致茶幾受損,且給吳女士造成了一定的損失,愿意承擔法定賠償責任,但不同意照價賠償,理由是;一是根據(jù)《郵政法》的規(guī)定,對于未保價的物件丟失,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3倍;二是吳女士簽字確認的物流運單格式合同背面印制的快遞須知第六條也明確規(guī)定,未保價快件如發(fā)生遺失、損壞,按寄件人實際支付寄遞費用的3倍賠償。
經(jīng)過鰲陽消委分會工作人員的多次耐心調(diào)解,鑫宇物流公司同意賠償吳女士的茶幾損失2400元。吳女士對處理結(jié)果表示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