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wǎng)11月6日訊 還沒裝修完就跟客戶討要裝修款,要錢無果隨后上訴,這一案件經(jīng)青島市市北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后,青島亮晨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因不能當庭出示涉案裝飾裝修工程已經(jīng)竣工并經(jīng)驗收的證據(jù)材料,因此被判敗訴。
討要工程款無果后上訴
2018年10月20日于女士與青島亮晨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簽訂《青島市家居裝飾裝修施工合同》一份,約定青島亮晨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于女士和杜先生青島市內某房子裝修,合同價款22600元。
合同簽訂后青島亮晨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向于女士出具了工程預算表,隨后杜先生簽名確認。2018年11月3日青島亮晨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將于女士家中水電改造完畢,隨后杜先生驗收并簽名確認。
在隨后的施工中,于女士與杜先生要求追加裝修項目,追加裝修項目費用為3048元,而該筆費用杜先生也經(jīng)過了簽名確認。
青島亮晨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認為,至此他們已如約履行合同義務,但于女士與杜先生卻在支付第一筆合同款1萬元后再未支付任何工程款。青島亮晨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經(jīng)多次催要無果后,于2018年11月30日向于女士與杜先生發(fā)出了催款函。
青島亮晨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認為,至今于女士與杜先生行為已嚴重影響公司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特訴至法院,希望于女士與杜先生支付尚欠的工程款27971.98元,及違約金12100元,共計40071.98元。
客戶表示工程并未完工且裝修質量有問題
對于青島亮晨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訴,于女士與杜先生并不同意,他們表示是青島亮晨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欠他們錢。而這次裝修就是以青島亮晨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欠他們的錢折抵裝修款。
另一方面,于女士與杜先生表示,在青島亮晨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裝修中,他們發(fā)現(xiàn)該公司存在報價虛高、工程沒有完工、裝修存在質量問題等問題。
法院判青島亮晨裝飾工程敗訴
針對雙方的主張, 青島市市北區(qū)人民法院審理認為,青島亮晨裝飾工程有限公司以完成施工為由要求于女士與杜先生支付尚欠工程款并支付違約金,而于女士與杜先生以青島亮晨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尚未完成裝修施工且有質量問題、水電工程價格尚未談妥、對追加項目不予認可等理由拒絕青島亮晨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訴訟請求。
在法庭上,于女士與杜先生出示了照片,證明涉案工程裝修尚未完工。而經(jīng)法院詢問,青島亮晨裝飾工程有限公司也不能當庭出示涉案裝飾裝修工程已經(jīng)竣工并經(jīng)驗收的證據(jù)材料。
青島市市北區(qū)人民法院認為,青島亮晨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未能證明涉案裝飾裝修工程已經(jīng)竣工并經(jīng)驗收合格,也就是說青島亮晨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未能證明其已經(jīng)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因此駁回青島亮晨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訴。信網(wǎng)記者 顧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