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12月14日訊 三個月內,同一家銀行網點接連兩次沒有核對好收款人的姓名和賬戶,導致李先生的賬戶里莫名多了幾十萬元,緊接著這筆錢又被銀行直接轉出,李先生認為這種操作不僅體現(xiàn)出銀行工作人員不嚴謹的工作態(tài)度,而且也侵害了他的合法權益。今年7月,李先生向膠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農商銀行返還25萬元。雖然經過法院審理,李先生的訴訟請求沒有得到支持,但李先生仍然認為農商銀行應在此事中承擔一定的過錯責任。信網(熱線0532-80889431)就此聯(lián)系了農商銀行膠州支行辦公室,但截至發(fā)稿沒有得到回復。
2015年1月,李先生在青島農商銀行萊西夏格莊支行開立了賬戶,2017年5月他到銀行查詢交易明細,發(fā)現(xiàn)有兩筆交易不對勁。一筆發(fā)生在2015年9月,他的賬戶里有20萬元進賬,但當時他就接到了銀行工作人員的電話,說這筆錢轉錯了,希望能他能同意給打款人轉回去;另一筆發(fā)生在2015年12月,賬戶進賬25萬元,但隨即被轉出。對于這筆25萬元的款項,李先生沒有任何印象,他不清楚這筆錢是什么原因轉入,更不清楚是什么人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又把錢轉了出去。
為了弄清楚原委,李先生在2019年7月向膠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農商銀行膠州支行以及具體辦理業(yè)務的杭州路支行為這“不翼而飛”的25萬元負責。
在訴訟階段,農商銀行膠州支行對這兩筆交易做出了解釋。原來,9月份轉入的20萬元和12月轉入的25萬元都是由一名宋姓先生操作轉入的,原因是宋先生在填寫單據時將自己的賬號錯寫成了李先生的賬號,在加上柜臺工作人員的疏忽,沒有仔細核對收款人的姓名和賬號,導致款項誤入李先生的賬戶。
在第一次發(fā)現(xiàn)轉賬錯誤后,銀行工作人員立即聯(lián)系了李先生,在解釋清楚事情原委并征得李先生同意后,工作人員進行了對沖操作,把20萬元重新轉入了正確的賬戶中。而在三個月后的那次誤操作中,銀行工作人員在未打通李先生電話的情況下,就先行進行了對沖操作,所以就出現(xiàn)了25萬元入賬隨即又被轉出的情況。
李先生表示,對于9月份的那次操作他是有印象的,但不能理解在短時間內同一家農商銀行的網點工作人員犯了同樣的錯誤,而且第二次還是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就把錢從自己的賬戶中轉走,“他們的工作不嚴謹,而且還濫用職權,將我賬戶中的財產轉移,侵害了我的合法權益。”李先生向法院起訴,要求農商銀行返還25萬元。
根據膠州市人民法院的審理,李先生訴請的25萬元并非他自身所有,與農商銀行也不存在該25萬元的存款關系,因此沒有支持李先生的訴訟請求。雖然在庭審中敗訴,但李先生仍然認為農商銀行應在此事中承擔一定的過錯責任。信網電話聯(lián)系了農商銀行膠州支行辦公室,也向工作人員說明了相關情況,但截至發(fā)稿未得到任何答復。 信網首席記者 于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