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記者 龐鶴 王海琳) 要說大眾對哪種維生素最熟悉,維生素C恐怕當仁不讓。部分商家也喜歡在維生素C的功效上“做文章”。近日,有消費者向中國質量新聞網投訴稱,網紅“彩虹夫婦”直播帶貨普通果維片時反復強調不吃果蔬,以及腳氣等要補充維生素C,涉嫌夸大產品功效,欺騙誤導消費者,對大眾健康安全造成隱患。
涉嫌夸大普通食品功效
虛構原價營造低價優(yōu)勢
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彩虹夫婦”直播推銷針葉櫻桃果維片時反復提及以下話術:“你自己,你老公,你父母都要吃,不愛吃蔬菜的,不愛吃水果的,都可以吃它;熬夜的,皮膚干燥的,(手上)長刀槍刺的,有腳氣的,口腔潰瘍的,口臭的……真的要補充維生素C;除了補充維生素C,還可以補充微量元素?!?/p>
為了凸顯該款果維片的效果,該主播還稱“自己老公水果蔬菜啥也不吃;水果蔬菜啥都不吃的,最好一天吃兩片”。
記者注意到,該款果維片銷售頁面還顯赫標注:“高含量維(生素)C,守護抵御力;專利提高免疫力,含量升級版;一天一片活力滿滿”。
消費者表示,該主播的宣傳過分夸大普通食品功效,普通果維片經其鼓吹后似乎成了包治百病的“靈藥”。
另外,該主播宣稱的此產品線下99元一瓶且不打折,該直播間可以99元到手10瓶的說辭或是欺人之談。記者從該產品廠家一工作人員處了解到,該產品基本走的是線上渠道,沒有統(tǒng)一價格,都是經銷商自己定價?!熬W上有很多,應該是幾十塊錢不等,大概二三十元一瓶?!苯刂涟l(fā)稿時,記者在某電商平臺查看到,該產品售價大概在9.9元~52.9元。根據《價格法》的規(guī)定,經營者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
維生素C片完全不能代替果蔬
腳氣等與維生素缺乏不太相關
維生素C也叫“抗壞血酸”,它是人體不可或缺的一種營養(yǎng)成分。近些年,各種含維生素C的產品成了市場上的寵兒,很多產品甚至打著能替代果蔬的旗號。像“彩虹夫婦”直播帶貨時反復強調不愛吃果蔬的人要補充維生素C。
事實真的如此嗎,不愛吃果蔬的人就可以靠果維片來補充維生素C嗎?中國農業(yè)大學食品科學與營養(yǎng)工程學院教授范志紅表示,人體缺乏維生素時,可以補充一些維生素C片。但不能說吃了補充維生素C的產品就能解決一切問題。果蔬里含有膳食纖維等多種保健成分,而且每一種果蔬里含有的保健成分都不一樣,不是說一個維生素片把幾種維生素加高即可。
“維生素C片完全不能代替果蔬。適量補充維生素可以,但如果說吃了維生素就可以不吃果蔬,這是有害公眾健康的誤導,是不負責任的。果蔬的意義不僅是補充維生素,其多方面的防病作用不能用維生素片來替代?!狈吨炯t說。
口腔潰瘍和腳氣等癥狀與缺乏維生素C有關嗎?范志紅表示,口腔潰瘍等問題不一定補充維生素就能解決,但如果缺乏維生素B2容易得口腔潰瘍?!耙簿褪钦f,正好缺維生素B2得了口腔潰瘍,補充維生素B2有所幫助。但不能說吃了維生素B2口腔潰瘍就能好。”
寧波大學食品與藥學學院副教授賈玲玲表示,口腔潰瘍,一般缺乏的是維生素C和B族維生素(維生素B1、維生素B2、維生素B12等),如果比較嚴重,而且較長時間沒好,可以適當吃相應的維生素補充劑。“一般情況下,盡量從果蔬、粗糧里補充維生素C和B族?!?/p>
“普通腳氣和腳氣病是兩回事。腳氣應該跟維生素缺乏不是特別相關,主要還是真菌感染,需要對癥治療;腳氣病是一種缺乏B族維生素的營養(yǎng)缺乏病,需要及時補充維生素B1,并配合適當飲食?!辟Z玲玲說。
主播涉嫌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
可能承擔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
就“彩虹夫婦”上述營銷話術是否屬于夸大產品功效,誤導消費者的問題,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劉俊麗說:“該主播夸大其所售賣的果維片作為普通食品的功效,造成消費者誤導,讓消費者誤以為該產品是具有以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為目的,適用于特定人群的保健品,甚至能夠治療腳氣、口腔潰瘍等疾病,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涉嫌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廣告法》《食品安全法》中多條關于虛假宣傳的規(guī)定。”
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王維維表示,根據《食品安全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廣告法》等規(guī)定,食品宣傳中對其功效的描述必須真實、準確,不能夸大其詞,更不能妄稱治療效果和醫(yī)療功效?!叭绻摦a品并不能達到主播所說的效果或者沒有相關科學依據,就可能構成虛假宣傳或誤導性廣告。”
如果主播推銷產品時存在夸張、誤導消費者的不當行為,應承擔什么責任?劉俊麗表示,應承擔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消費者個人受到損害的,可以要求主播賠償,也可以向當?shù)厥袌霰O(jiān)管部門進行舉報,市場監(jiān)管部門進行調查核實情況后,可以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劉俊麗進一步解釋稱,依據《民法典》《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guī)定,商家如果欺騙、誤導消費者,提供的產品或服務與直播網絡購物合同約定不一致,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則應承擔更換、退貨、退款、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廣告經營者、發(fā)布者發(fā)布虛假廣告的,消費者可以請求行政主管部門予以懲處。”劉俊麗表示,根據《廣告法》第五十五條規(guī)定,如果主播在銷售產品時存在夸大產品功效,欺騙誤導消費者的不當行為,主播或主播所在公司作為廣告經營者,將面臨由市場監(jiān)管部門沒收直播廣告費用,并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的行政處罰,情節(jié)嚴重的,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可以由有關部門暫停廣告發(fā)布業(yè)務、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
對此,記者向“彩虹夫婦”關聯(lián)公司成都彩彩就是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發(fā)去采訪函,截至發(fā)稿時,對方未回復。
中國質量新聞網記者對此事將持續(xù)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