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臺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體系建設方案
3年將至少發(fā)布實施75個標準
本報訊 (沈志堅 記者曹吉根)記者近日從浙江省新聞發(fā)布會獲悉,《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建設方案(2017-2020年)》已經(jīng)正式出臺,該方案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以“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續(xù)”為原則的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這一體系包括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基本社會保障、基本健康服務等8個方面、16個重點領域,3年之內(nèi)將制定至少75個相關標準。
浙江省質監(jiān)局局長高鷹忠介紹說,“標準化是反映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實現(xiàn)程度的主要標尺,一把尺子量到底可以反映各地各部門的基本公共服務資源配置水平,以及老百姓的滿意度和獲得感。浙江通過制定實施全省人民都享有底線水平以上的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標準,可以確?;竟卜盏膬?yōu)質平衡?!?/p>
基本公共服務,是指由政府主導、保障全體公民生存和發(fā)展基本需要、與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水平相適應的公共服務?;竟卜站然?,是指全體公民都能公平地獲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務,其核心是促進機會均等和底線均等。
近年來,浙江省一直積極推動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建設。2008年,浙江省率先在國內(nèi)實施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行動計劃,并于2016年制定實施《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十三五”規(guī)劃》,提出了基本公共八大領域的114個基本公共服務清單,形成了基本公共服務體系的頂層設計和總體規(guī)劃。
浙江省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工作協(xié)調小組辦公室主任焦旭祥說,浙江出臺的標準普遍高于國家規(guī)劃。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清單確定了81個基本公共服務項目。浙江在此基礎上,適當增加了孤兒養(yǎng)育保障、飲用水水質保障、環(huán)境質量等項目,共拓展到114個項目,比國家多了33個。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清單所有項目的標準浙江都達標,因此結合實際,浙江確定10個項目標準較國家標準有所提高,形成了基本公共服務“浙江標準”。
為突出重點,加快標準制定和實施步伐,浙江省還建立了基本公共服務重點領域標準清單,明確責任部門,確保到2020年基本完成標準清單的制定任務。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