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濰坊市標準計量情報所條碼管理辦公室工作人員,聯(lián)合稽查部門對濰坊市區(qū)大潤發(fā)、百貨大樓、佳樂家等十大商場超市開展了店內條碼專項檢查和調研活動。檢查中發(fā)現,商場超標準、超范圍使用店內條碼的現象比較突出,主要表現在:一是在定量包裝商品上超范圍使用店內條碼。特別是在服裝、鞋帽、床上用品、音像、圖書五大類商品上應用店內條碼的現象比較普遍。在此類商品上使用店內條碼違反了國家《商品條碼管理辦法》之二十二條:“店內條碼的使用,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商品條碼 店內條碼》(GB/T18283)的有關規(guī)定?!睒藴室?guī)定,店內條碼應“適用于商店自行加工店內銷售的商品和變量零售商品的條碼標識?!薄6浅瑯藴适褂玫陜葪l碼。《商品條碼店內條碼》(GB/T18283)規(guī)定了店內條碼的前綴碼為20~24。檢查中發(fā)現,商場超市電子稱打印的店內條碼、部分超范圍使用店內條碼的定量包裝商品,還是按老標準規(guī)定的26、29等作為前綴碼。
針對以上問題,一是召集商場超市主要負責人,進行了面對面的交流,初步商討了下一步改進措施。二是為供貨商提供技術支持和相關商品條碼基礎知識和法律法規(guī)咨詢服務,幫助其限期整改。三是由稽查部門對嚴重違反商品條碼管理規(guī)定,冒用他人、使用其它條碼冒充商品條碼的違規(guī)行為,依法進行了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