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從海關總署官網獲悉,2018年7月13日,韓國食藥部發(fā)布了第2018-54號告示,對《食品法典》的部分內容進行了修改,其主要修改內容如下:
1. 修改食品原料的分類;2. 新設定以海藻類為原料的加工食品的生產加工標準;3. 設定加工食品中無機砷的標準;4. 設定了適用微生物標準的面包奶油(面包中充填或涂抹的奶油)的定義,修改即食、方便食品副溶血性弧菌的標準;5. 修改樣品的采樣、處理方法以及相關檢測方法;6. 反映食品添加劑標準、規(guī)格的修改事項,對全部修改事項中的錯誤事項進行修改;7. 修改農產品中2,4-D等4種農藥的殘留限量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