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徐東周)近日,河北省保定市市場監(jiān)管局發(fā)布公告,該局至3月31日,向社會公開征集教育亂收費問題線索,并以線索為依據(jù)開展教育收費問題專項檢查,以規(guī)范教育收費行為,認真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教育亂收費問題,鞏固治理教育收費成果,維護學生和家長的合法權益。
此次向社會公開征集的教育亂收費問題線索主要包括三方面。
一是校外培訓機構收費問題。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超過政府指導價收費,采取分解收費項目、重復收費、擴大收費范圍、虛增培訓時長等方式變相提高收費標準的行為;體育類、文化藝術類、科技類等校外培訓機構虛構原價、虛假優(yōu)惠折價等利用虛假或使人誤解的價格收費手段誘導家長和學生的價格欺詐行為,以及不按規(guī)定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行為。
二是學校、幼兒園等收費問題。重點是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課后服務中自立項目收費、超標準收費、擴大范圍收費、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參加課后服務并收費等價格違法行為;服務性收費及代收費未執(zhí)行自愿和非營利原則,在收取代收費項目中獲取差價;強制或暗示學生及家長購買指定的教輔資料;以信息化教學或分班教學為名,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平板電腦、教育App或收取使用費;幼兒園以實驗班、興趣班、特色班、書本費等名義額外收取費用,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不執(zhí)行政府最高限價;中小學校以家委會名義攤派收取資料、試卷、取暖、飲水、校園安全保衛(wèi)等費用;高等學校收取補考費、轉專業(yè)費、專升本費,非學分制學校收取重修費等行為。
三是職業(yè)教育階段收費問題。職業(yè)學校違反規(guī)定向學生收取實習押金、培訓費、就業(yè)服務費或其他形式的實習費用,要求學生提供擔?;蛞云渌x收取學生財物的行為;職業(yè)學校舉辦校企合作辦學過程中,在學生繳納的學費之外,學校、企業(yè)以校企合作辦學名義擅自提高或變相提高學費收費標準,以合作方名義向學生收取校企合作費、培訓費、就業(yè)委托費等名目費用的行為;學校將學費與培訓費等捆綁收費,收取培訓費未遵循學生自愿原則,強制學生參加各類培訓并收費的行為;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擅自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等行為。
《中國質量報》